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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峰大道(跨长永高速)跨线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蓝田北路(开元东路-雷鸣路)拓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1202102180027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2-430121-04-05-40977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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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峰大道(跨长永高速)跨线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星沙产业基地职工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峰大道(跨长永高速)跨线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黄花片区龙峰大道与杭长高速交汇处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黄花片区龙峰大道与杭长高速交汇处,桥梁北起龙峰大道桩号K3+200.5,中途跨越杭长高速(长永段),南至龙峰大道桩号K3+493.5,桥梁全长约292m,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及钢箱梁,桥梁最大单孔跨径56米龙峰大道现状路幅横断面宽度为56m,断面布置为主六辅四,桥梁断面满足双向六车道人行通行需求。建安工程费约12499.05万元。项目预算3950345.00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包含勘察(含测量)、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监理服务、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龙峰大道(跨长永高速)跨线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含勘察(含测量)、方案及初步设计、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监理服务、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原貌测量、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其他)

方案及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桥梁上部构造(箱梁、桥面、防水、铺装等)、下部结构(桥台、桥墩和基础)、支座、附属构造物(桥头搭板、防护、导流、引道、挡土墙、护栏、排水、交通、照明、综合管线等)、桥两侧辅路、桥下停车场、交通疏解、管线保护等所有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并配合业主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发包人技术要求文件,满足编制模拟清单要求,道路、沟槽开挖涉及石方开挖的,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

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组织相关人员踏勘现场;材料审查(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涉路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指导相关单位修编技术文件;在技术资料达到要求的深度后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召开评审会议;指导技术文件编制单位按评审会议意见修编文件;组织专家组复查技术文件;根据省厅要求编制安评报告;协助甲方填写及收集相关资料、协助办理进窗手续。(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须取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批复和施工行政许可)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桥梁上部构造(箱梁、桥面、防水、铺装等)、下部结构(桥台、桥墩和基础)、支座、附属构造物(桥头搭板、防护、导流、引道、挡土墙、护栏、排水、交通、照明、综合管线等)、桥两侧辅路、桥下停车场、交通疏解、管线保护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

概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概算书的项目和工程量;审核工料机价格以及概算书的计价;审核有关参数、率值的取定,审核补充项目的价格分析;审核概算编制程序和编制说明;出具审核报告。

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甲方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

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审核报告书。

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设计评审及安全评价服务内容。分包单位须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价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④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⑤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20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至今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700万元的桥梁工程人行桥及景观桥除外下同或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其中桥梁工程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7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

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至少需包含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服务中任意三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

3)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

4)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

5)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

6)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①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如有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拟任造价负责人具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允许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在监项目情况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复印件

注: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④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11215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709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转2、转1。

9.5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1222招标编号:HNYBJKQ2021-11

9.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1215日。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人:梁志宇

   话:0731-840954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喜盈门范城A栋28楼2818室

人:丁军;

   话:18711024970

电子邮件:20555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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