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龙峰大道(跨长永高速)跨线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12月19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有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附注中第(1)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而第(2)条中规定,若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请明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能体现建设规模的审批文件,能否作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附注中第(2)条修改为:“(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审批文件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中工程总投资评分标准的“纵向合理性和横向平衡性”可否理解为工程投资单价合理,经济指标良好?横向平衡性如何理解?
答:纵向合理性评分主要是考核工程投资中的单价、工程量、各项经济指标等是否合理,对设计方案与工程总投资进行对比,是否既合理又经济。横向平衡性评分主要是考核投入的工程总投资与最终达到的功能需求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能否达到平衡。
3、前期概念方案文本中桥梁为双向八车道,而招标文件概况中描述为桥梁断面满足双向六车道及人行通行需求。本次投标方案可否按双向八车道设计。
答:满足双向六车道及人行通行需求即可,是否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本次设计跨越长永高速桥梁可否采用别的结构形式,并非钢箱梁。
答:可以,但桥梁主跨净宽须满足长永高速拓展至六车道的要求。
5、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提交文件具体格式大小,请明确编制文件格式采用A4或A3的页面大小。
答:不作硬性规定,页面大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编制文件的需要自行确定。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