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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1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蓝田北路(开元东路-雷鸣路)拓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1202102180027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2-430121-04-05-40977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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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已由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经开投批〔2021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含岩土勘察、原地貌测量、岩土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监理服务、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超前钻检测、基坑监测、测量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2项目地点:_位于长峰路以南、开元东路以北、新湘路以西_

2.3项目概况: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长峰路以南、开元东路以北、新湘路以西,用地性质为B1,净用地面积34956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6.18%,绿地率25%,限高72m。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0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约22500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约8500平方米,公寓面积约74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65000平方米。拟建2栋高层公寓楼、2栋办公楼(含配套商业),2层地下室。公寓楼为精装修公寓,办公楼定位为自贸区企业总部办公,工程建安费用约61220.13万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包含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监理服务、造价、超前钻检测、基坑监测、测量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原貌测量、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岩土工程设计(包含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施工降水设计):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编制岩土设计文件,绘制施工图,提出试验、检测和监测方案;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______(其他)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公寓楼)、公共区精装修设计、BIM及装配式构件设计、专项设计(含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等所有需要进行设计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并配合业主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发包人技术要求文件。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扩初深度并满足模拟清单编制要求,道路、沟槽开挖涉及石方开挖的,需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

■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安装、装饰、建筑周边道路、园林绿化、安装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其他)

概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概算书的项目和工程量;审核工料机价格以及概算书的计价;审核有关参数、率值的取定;审核补充项目的价格分析;审核概算编制程序和编制说明;出具审核报告。

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甲方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

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审核报告书。

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超前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合理、经济的超前钻检测方案并经发包人及行政管理部门认可,负责现场超前钻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合理、经济的监测方案并经发包人、专家及行政管理部门认可,负责现场监测点布置、设备埋设,根据监测方案实施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并及时将相关监测报表上报发包人、监理及施工方。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测量(预测、实测)、竣工规划测量、出具测量成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测量成果须满足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城市测量规范(CJJ/T8)、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长资规发﹝2020158号)、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管线测绘技术规程(GH/T6002)等相关文件及县区主管部门要求。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测量   服务内容。

测量服务的分包,中标人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测量单位为符合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申报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并在进行测量工作前需按《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管理办法》(长资规发﹝2020151号),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入驻长沙市“多测合一”中介名录库。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_1_年(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_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800内不少于_1_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勘察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至少需包含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服务中任意三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 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5)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6)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上述业绩未达到法定招标规模,则业绩证明资料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

(3)拟任造价负责人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

(4)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复印件。

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造价负责人注册证上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③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④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_

3.3 本次招标_接受_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设计或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0 18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10 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19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89938899 2、转1

9.6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1192 招标编号:HNZJC2021-FW(2)-451

9.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1018 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路1

联 系 人:吴静波

电 话:0731-8409547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

联 系 人:李勤、金弦、粟智超

电 话:0731-8416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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