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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科创基地(二期)质量检测和工程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科技创智园
项目编号 43019120220301009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3-430104-04-01-29529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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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科创基地(二期),已经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024,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湘江科创基地(二期)质量检测和工程监测项目

1.2建设地点:岳麓区桃花岭以南片麓景路南延线以东,科创路以西,升华大道两厢

1.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73997㎡,净用地面积70538.06㎡,计容面积约13.1万㎡,总建筑面积约19.6万㎡(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个地块共包含10栋建筑,其中B17地块A#、B#、C#、D#由连廊相连为一栋商务办公楼;B18地块由1栋产业办公楼宇及1栋垃圾站组成;B20地块由1栋产业办公楼宇、1栋商务办公楼、1栋文化体育中心组成;B21地块A#、B#由连廊相连为一栋商务办公楼;B30地块由商务交流中心、产业办公楼宇、产业孵化楼连廊相连为1栋楼;B31地块由1栋产业办公楼宇及1栋商务办公组成;其他:地下停车库、配套及设备用房等(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本项目基坑及边坡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B17、B18、B21地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B20,B30,B31地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1.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729705.24元,其中检测费用2207898.84元,监测费用1521806.4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检测、监测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7服务期:暂定412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湘江科创基地(二期)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至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全部检测、监测工作和验收专项检测等工作(不包括单独的精装修工程)。具体服务内容以施工图编制的监测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2.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包含建筑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3.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1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第3.2款的要求。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 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04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0430(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517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人:王女士

话: 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大道西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项目负责人)、万女士

话: 0731-82564848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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