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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智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科技创智园
项目编号 43019120220301009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3-430104-04-01-29529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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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智园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智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1]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科技创智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勘察、设计、BIM技术服务)

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于长沙市岳麓区桃花岭以南片区,麓景路南延线以东,科创路以西,升华大道两厢。

2.3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科园一路以南,麓景路以东,科创路以西,桃花溪公园以北。项目包含规划编号Y04-B18、Y04-B20、Y04-B17、Y04-B21、Y04-B30、Y04-B31六地块,根据《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科创服务中心及旅游综合服务区(桃花岭以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六地块总用地面积7919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

根据新区管委会有关会议精神,本项目是新区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勇当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排头兵的重要载体和未来的全新响亮名片,务必要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实施,因此本项目可定位为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规划用途均为其他商务用地(B29),作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产业配套用地。具体各地块规划指标如下:Y04-B18地块净用地面积1246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4928平方米;Y04-B20地块净用地面积14019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2430.4平方米;Y04-B17地块净用地面积9585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5336平方米;Y04-B21地块净用地面积584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1698平方米;Y04-B30地块净用地面积1317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6358平方米;Y04-B31地块净用地面积15448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允许最大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0896平方米。

2.4服务期限:

1)在建设方下达正式勘察任务书后20日内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后期与施工设计图纸同步备案。成果交付日期可根据建设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2)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交两个方案文本(达到专家评审会深度)。

3)方案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

4)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5)招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设计选型认样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本次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7款。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 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内( 2022-03-04  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厂房、住宅)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36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的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业绩中的勘察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厂房、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1 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且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2-03-04 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3-29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2、13、15栋2816-21室

   编:/

系 人:先生

   话0731-81868766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张女士

  话:0731-82564848

   真:/

电子邮件:bdfr20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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