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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学院敏学学生宿舍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520220516006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3-430105-04-01-517073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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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办【20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工程专项咨询及其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学院敏学7号栋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长沙学院西区

2.3项目概况:新建长沙学院敏学7栋学生宿舍项目总建筑面积19688.90m2,总计容积建筑面积18806.94m2 ,生均建筑面积约为10.32m2/人。建筑高度为23.4m,层数为地上6层,局部地下2层,共计学生公寓477间,床位数1908个。建筑柱跨单跨为7.2m。本次勘察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二级,综合评定其勘察等级为乙级。项目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项目估算总投资10837.82万元。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整体服务期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工程专项咨询及其他服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满足除初勘外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详勘、施工勘察、边坡勘察,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运用于后续施工管理。(其他)1)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后续配合(含初步设计批复)工作;(2)工程总承包招标设计:配合建设方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的预留及预埋,提供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主要材料设备详表及准确的规格参数等;(3)报建图设计:满足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4)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建图设计等工作,须负责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建设方、代建人完成审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钢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等;(5)设计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等配合工作);(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公共区装修设计、装配式构件设计、专项设计(含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等所有需要进行的初步设计方案;(7)编制深化初步设计文件需满足EPC 招标要求。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以及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其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分为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②设计概算审核、调整; 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交易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采购)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政府采购类);⑤推行限额设计经济指标,编制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及分析表; ⑥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送至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并取得审核报告。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针对 EPC 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核;④工程计量支付的初审;⑤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签认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⑦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 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竣工图的确认;②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初审,同时配合业主完成相应外审及审核工作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并确保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监理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监理综合资质;(b)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5月20日起)不少于2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①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900平方米(含)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3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三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900平方米(含)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3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三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服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④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⑤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关键页,有效时间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人、项目监理负责人 1 人、项目造价负责人 1 人。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人数要求以此处统一规定为准: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不接受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满足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5月2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 长 沙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9919392,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 98 号   址:长沙市岳麓区长房时代国际1603室

   编:410000   编:410000

人:黎老师项目负责人:徐娟

   话:0731-84261351   话:0731-89905369

   真:/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2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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