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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4202205110088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104-430182-04-01-182264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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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开管立投〔2021〕5号、宁开管立投〔20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乡市金玉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宁乡市金玉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宁乡市

2.3建设规模: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位于金玉大道以西,玉兴路以北,总用地面积300亩项目建安总造价约4.0亿元。拟建机械配套产业为主、智能家电+新能源智能配套为辅的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厂房面积不低于100000㎡,以单层厂房为主且单层厂房的面积不低于厂房面积的80%,原则上多层厂房不超过2层),配套建设1栋不超过8000㎡的综合楼和1栋不超过12000㎡的人才公寓。相关指标初拟按以下进行控制:①厂房和综合楼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人才公寓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②厂房局部跨度大于30米;③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最终设计方案以正式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4投资估算:建安总造价约4亿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自筹100%    

2.6招标范围:包括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策划方案、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配合工作)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幕墙、弱电、景观、精装修、环保、无障碍设计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成果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概算等,要求成果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100 日,其中:

方案设计 40天(含批复)

初步设计: 40天(含批复) 

施工图设计: 20天 

后续服务: 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关结之日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2022年05月19日前)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60000 ㎡的产业园或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全部提供的,以以上资料中的最近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其中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5月19日2022年06月0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6-10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81775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1 人: 宁乡市金玉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华田十一组   

   编: 410600   

人: 谭先生   

   话: 0731-88981939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205房  

  编: 410000   

联系人: 喻滔   

  话: 17749682221   

  真:      /        

电子邮件: 412355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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