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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段场设计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0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至浏阳线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
项目编号 43018120230717027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07-430000-04-01-543386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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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段场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1129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主动澄清内容

新增合同专用条款18.5.15:合同专用条款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技术说明及要求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说明及要求执行。”修改为:“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7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CJJ/T314-20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技术说明及要求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说明及要求执行。”


三、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 同一个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对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条件的情况下,是否既可以作为入围业绩又可以作为计分业绩?

问题2: 同一个业绩是否既可以作为入围业绩,又可以作为计分业绩。

问题1-2答:可以。

 

问题3: 本公司所具有的类似设计业绩除车辆基地(停车场、车辆段)设计外还包含部分其他土建工程设计工作,该合同额大于1400万,请问此类业绩是否属于有效得分业绩。

答:本项目计分业绩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至少自行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设计业绩(合同范围包含车辆基地(停车场或车辆段));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需完整体现上述内容或指标,内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规模等。

 

问题4: 对于企业业绩的考核依据,如果均不能体现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答: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中确实无法体现或体现不完整相关指标时,可以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予以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规模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业主证明》的顺序认定。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未提供或不配合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2)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5)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6)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等内容真实性;

7)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问题5: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是否直接在标书汇总加盖电子CA证书即可?

问题6: 商务文件中涉及到法人代表签字或亲笔签字处,是否均可以采用电子印章。

问题5-6答:(1)《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可以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也可以直接加盖电子签章。(2)商务文件中涉及到法人代表签字或亲笔签字处可以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也可以直接加盖电子签章。

 

问题7: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如果无不良行为记录,是否可以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即可?

答: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应据实填写。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可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核对投标人是否存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问题8: 技术标文件能否在目录之后、正文之前插入彩图?

问题9:请明确图片内文字是否可以用彩色文字。

问题8-9答:(1)对效果图位置无具体要求。(2)对投标文件中插入的图片中的字体、字号不作统一要求。(3)技术标书内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10: 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考核期限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还是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答: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问题11:项目组织机构中对于专业的要求,工艺、站场、路基、机械与动力工程、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等专业我司所在省市无完全一致的专业,是否相关即可?

问题1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中,专业要求可否为相近或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注明的建筑建筑学工民建房建结构可否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土建工程机务车辆可否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与动力工程工艺电力电气自控可否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电气工程通信信号可否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等)。

问题11-12答:专业要求可以为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中的下设分支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注明的“建筑”“建筑学”“工民建”“房建”“结构”可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土建工程”;“机务”“车辆”“机械工艺”可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与动力工程”、“工艺”; “电力”、“电气自控”可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电气工程”;“通信”“信号”可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工程经济”可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土建工程(工经)”等。

 

问题13:2.包括BIM应用配合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标准化、科研创新工作。按照发包人和审批部门要求,负责本标段相关专题设计、专项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是否仅需要向总体总包标段提供设计图纸,BIM设计工作由总体总包负责。

答:本工程BIM应用由总体总包标段负责具体实施,其余各设计标段根据总体总包标段编制的本工程BIM应用实施方案,配合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提供图纸、根据碰撞检查报告修改完善图纸等工作,下阶段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14:请提供蕉溪停车场和关口车辆段的地形图、选址红线、管线调查资料、勘察资料、规划色块图、规划路网、防洪防涝资料。

问题15: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已完成工可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请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资料。

问题16:请提供磁浮高铁站至关口站的行车交路图、全日行车计划表、车辆编组资料、蕉溪停车场和关口车辆段不同设计年限的运用车数。请提供全线的线路图、配线图。请提供车辆段与停车场的接轨站资料。

问题14-16答:本阶段提供线站位方案简本,详见附件,仅限用于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使用。其余资料暂不提供。

 

问题17:招标文件“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招标文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专业要求不符,请予以明确。

问题18:招标文件“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招标文件P38“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专业要求不符,工艺专业人员一般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是建筑专业,请予以明确。

问题19: 资格要求中提出“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与“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工艺专业要求存在冲突,请明确。

问题17-19答:(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为资格要求,而招标文件P3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评审加分条件。(2)招标文件P38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及技术文件人员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修改为土建工程或工艺。

 

问题20:请明确蕉溪停车场和关口车辆段是否有上盖物业开发?

问题21请明确蕉溪停车场和关口车辆段是否有限高要求?

问题22:请明确车辆段和停车场是否考虑设置消防站、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否需要考虑消防站、公安派出所的预留用地条件。

问题20-22答:本阶段暂不考虑上盖物业开发,本阶段暂无限高要求,暂不考虑消防站和公安派出所。

 

问题23:招标文件中对项目工期的要求是按照可研批复为准,节点工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请明确告知可研批复的工期及开工时间节点。

答:可研批复的工期为54个月。本阶段暂不提供开工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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