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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恒伟会展花园项目及展示区园林景观设计澄清及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城发恒伟会展花园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展示区主体设计
项目编号 430121202112020125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11-430111-04-01-803184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城发恒伟会展花园项目及展示区园林景观设计招标公告已于2021年12月1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澄清及提问回复如下:

一、澄清及修改事项:

     本项目资格条件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0万元的园林景观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本项目资信加分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80天内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问题回复:

问题1:C23#商业、办公需要提一层及各层平面CAD。 C23#示范区,售楼处需提各层平面图。 C20#、C26#大区住宅需提首层平面CAD。

答:暂无相关内容,仅示范区需要做详细的景观方案,大区、商业街、公寓、幼儿园部分以平面+设计理念+意向图为准。售楼部的建筑开口位置由景观单位根据设计流线自行设置。

问题2:建筑规划文本。

答:暂无建筑规划文本。  

问题3:规划总平面中没有竖向标高,需提供竖向标高。

答:标高默认为场地平整,无高差。

问题4:提交的成果资料能不能采用ppt文件和视频资料。

答:投标阶段不可采用ppt文件和视频格式,中标后的成果资料可以采用ppt文件和视频资料展示设计成果。

问题5:目前提供建筑模型资料是体块模型,是否还会新一轮提资。如有,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建筑立面风格为现代风格,暂无详细的建筑模型和建筑文本,建筑样式用玻璃盒子表示。不会有新一轮的提资。

问题6: C23#商业地块建筑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中需满足30%的绿地率,一帮商业需要考虑功能场地,很难做到30%绿地率。是否可以减少绿地率要求。

答:暂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后期在建筑报建阶段与规划局沟通落实进行征询沟通是否可以突破。

问题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合同额与评分标准合同额不一致。

答:并无不一致。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0万元的园林景观类似设计业绩,资信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类似设计业绩。

问题8:需要提资的资料:完整的消防车道和登高面(大区、商业),建筑效果图 。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问题9:展示区是永久实体展示区还是临时,需要二次拆改。恢复后其建筑功能是什么?

答:投标阶段暂定为实体展示区,恢复后建筑功能为商业。

问题10: 三个地块的绿地率是否有硬性要求?

答: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问题11: 商业地块的市场定位是什么?

答:按强排方案里面的业态,商业MALL+商业街+写字楼。

问题12: 地块N07-C20大区的首层是否有小院?若有,尺寸和面积是否有要求?

答:暂不考虑首层小院。

问题13: 地块N07-C20大区都是北入户么?

答: 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问题14: 地块N07-C20大区未标明主入口位置,是否南侧物业用房为主入口?

答: 补充建筑主入口、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问题15: 绿化控制线和绿线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答:在用地红线里面的绿化控制线范围不能布置建筑,可作为大区景观,可算绿地率。

问题16:示范区有一段景观面积是在绿化控制线和绿线之间,是否有软硬比要求?

答:绿化控制线在地块用地红线内,可以利用进行示范区打造,软硬比同大区景观(可结合示范区设计要求适当调整),示范区在用地红线内绿化控制线范围内的,设计应考虑结合大区景观设计后期保留,尽量减少拆改。

问题17: 地块N07-C26南侧有一段是在红线和绿化控制线之间,此大区围墙是否落位在绿化控制线以内?

答:此大区围墙是落位在绿化控制线以内

问题18:根据招标文件总则P25中“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前附表中3.5.2中并未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的具体年份,请明确需要提供的年份。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问题19: 根据招标文件总则P25中“3.7投标文件编制”中3.7.3中第二点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目录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根据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模块分为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标内容(暗标使用),关键人员岗位表四部分,请问,制作投标文件时是否是分成这四部分制作,分别上传,然后生成最终投标文件?

答:投标文件按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标内容(暗标使用)关键人员岗位表四部分生成最终投标文件。

问题20: 技术方案部分,要求在“技术标”页签中必须与电子招标文件生成相关评审模块的目录相关联。 因技术标部分为暗标,且要求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签是指什么内容?是否会被判定为页眉或页脚?评审模块内容是否指“①规划设计指标;②整体方案;③总平面布局及功能④工艺设计及功能分区⑤结构及设备方案;⑥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⑦进度管控;⑧质量管控; ⑨ 造价管控⑩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项内容?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标部分内容并无目录,如何与页签关联?请问这部分内容如何理解。

答:①.页签即为页码,不会判定为页脚,具体设置按第六章十二大点设计方案要求执行。②.评审模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六章十二大点设计方案要求。③.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标部分内容按第六章十二大点设计方案要求执行。

问题21:技术方案部分,要求“编制“技术暗标”各评审模块的文件时,每个评审模块的文件均须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 请问是指“①规划设计指标;②整体方案;③总平面布局及功能④工艺设计及功能分区⑤结构及设备方案;⑥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⑦进度管控;⑧质量管控; ⑨ 造价管控⑩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项内容分别独立设置页码,而非技术方案部分最终从头至尾统一设置连续页码?请明确

答:本项目暗标部分页面设置采用从头至尾统一设置连续页码。

问题22: 因现场标高数据局部有遗漏(示范区位置),能否提供现场实测标高?

答:标高默认为场地平整,无高差。

问题23:建筑立面风格定位是否已确认?能否提供相应的建筑风貌意向?

答:建筑立面风格定位为现代风格,建筑风貌暂无意向。

问题24:售楼部的建筑详细平面图、详细模型是否会提供?

答:售楼部的建筑详细平面图、详细模型投标阶段暂无法提供,景观单位可根据设计流线建议售楼部出入口。

问题25:示范区作为商业的一部分,未来是否需要整体保留,展现未来商业实景?

答:考虑整体保留,展现未来商业实景。

问题26:示范区对停车位数量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不少于15个。

问题27:现有示范区位置和范围是否已确认?景观能否针对现状条件针对红线范围和面积提出优化性建议?

答:目前建筑方案为强排方案,示范区位置和范围暂未确定,景观就范围和面积可提出优化性建议。

问题28:是否明确的样板间位置?若样板间在户外,能够提供需要展示的户型?

答:暂不考虑样板间位置。

问题29:针对商业是否已经有相应的市场调研?未来商业是租还是售卖?商业区是否有造价倾斜?

答:商业暂无相应市场调查,未确定是租还是售卖,商业区无造价倾斜。

问题30:招标文件P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地产合作案例”中要求需要提供合作关系关系证明函。若我司可提供合作案例合同证明文件,是否仍需提供合作关系证明函?

答: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格式执行,提供合作关系证明函加盖总公司章。

问题31: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人员社保是否有期限要求?

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执行: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问题32:招标文件P4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中“每增加一项国家级注册资格则加0.5分”,由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国家未设定注册资格证书,仅风景园林相关配合专业(例:给排水、电气等)设有注册师证,但配合专业人员无法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请问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否只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则可拿满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为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级注册类证件为加分要求不限于园林景观相关专业

问题33:招标文件P69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具体制作要求中第二点提到设计方案应包括“⑤结构及设备方案”。但因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前期不存在有结构及设备方案这一项,请明确这一项是否正确?

答:仅提供一套设计方案,出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分析图、类似项目案例分析3个、构思说明及主题提炼图、总平面图、主要景观节点空间效果图。设计深度不做具体要求。

问题34:招标文件P8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 技术文件)为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2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答:具体详见、澄清及修改事项并按修改后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5:招标文件P8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不合理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文件)”属于建筑设计过程中的批复文件,风景园林设计项目中初步设计无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存在此类批复文件因此建议取消此项资格要求。

答:具体详见、澄清及修改事项并按修改后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6:本次提资的内容不完善,若提供详细的资料后,仍有其他相关疑问是否可以再次提疑?

答:本项目提出疑问时间已于2021年12月15日17:00截止

问题37:关于“3.6备选方案”细则“3.6.3”中,“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这个约定当中,“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如何界定,比如局部小节点,局部雕塑小品,提供两个方向,但总体方案只有一个,那么这种情况是否被视为提供了备选方案?

答:会被视为备选方案。投标阶段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问题38:关于“5.1投标阶段”当中第二条“投标人可自行定义建筑入户方向、建筑入户形式、车库出入口位置(3个)”,结合实际资料,目前投标区域有3个地块,每个地块都需要至少1个车库出入口。那么总体方案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车库出入口总数多于3个?

答:补充建筑主入口、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问题39:项目示范区位置大部分区域位于绿化控制线内,对景观有何影响,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设计或提升,且示范区位置是否可以调整重新思考,以提供一个更优思路来做方案?

答:示范区位置按强排总平面反馈的区域来设计,售楼处设置于商业地块西南角,昭示性和展示面好,因绿化控制线位于用地红线内,可利用进行示范区打造,且尽量保留。示范区在用地红线内绿化控制线范围内的,设计应考虑结合大区景观设计后期保留,尽量减少拆改。

问题40:示范区范围内是否需要设置临时样板间或规划有实体样板间,且示范区停车位是否有具体指标要求?

答:暂未规划实体样板间,停车数量不少于15个。

问题41:一期、二期住宅区域目前资料均为建筑强排,没有更详细资料。方案设计应把这部分视为板上结构还是地平结构来进行方案设计?

答:无详细资料,暂视为景观设计范围在地库顶板内。

问题42:售楼部、大区建筑及商业首层资料是否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位置、首层平面、建筑和场地标高关系、地库位置、售楼部建筑效果图等)?

答:仅补充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标高默认为平地;其余内容均不补充。

问题43:展示区建筑外立面景观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设计?

答:可以进行设计。

问题44:场地内现有绿化后期是否可以择优进行二次利用?

答:投标人可自行探勘,可以择优进行二次利用。

问题45:项目周边的加油站、消防站及规划公园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建设?

答:加油站拟调规为公园绿地,消防站拟调规为其它性质用地(非不利因素),建设时间暂不明确。

问题46:能否提供投标文件word版格式制作版?

答:PDF转换即可。

问题47:  重点基础资料问题:

1)需要进一步规划设计文本,以明确大盘整体规划理念及逻辑;

答:暂无。

2)需要建筑设计的方案文本,以明确建筑风貌,以及与室内功能布局;

答:补充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建筑为现代风格。

3)需要商业业态规划的相关资料,以做为商业部分,景观布局的重要参照;

答:暂无。

4)需要进一步的营销定位文本,以明确具体的操盘逻辑,开发次序,开放时间等重要信息;

答:暂无。

 

问题48:

总体信息问题:

1)可否明确本次招标的设计范围,是否三个地块(商业-高层-多层)全部为投标设计范围?可否明确各个地块要求设计深度?

答:投标阶段仅示范区需要做详细的景观方案,大区、商业街、公寓、幼儿园部分以平面+设计理念+意向图为准。

2)三地块是否有地面机动车位需要?未来地面车位将如何处理?

答:商业考虑机动车位,地面车位处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定义。

3)图中未见三地块非机动车位位置,非机动车位后期如何处理?

答:商业考虑非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处理由设计院自行定义。

4)总图中市政部分有竖向数据,而三地块内未见竖向标高,可否提供进一步明确的图纸信息? 5. 可否提供三个地块覆土深度信息?

答:标高默认为平地;暂定为均在地库顶板上,覆土1.5米。

5)三个地块是否有海绵城市的需求?

答:需要考虑海绵城市

6)目前是否有出地面构筑物以及综合管网的规划布置?

答:暂无。

7)示范区和大区是否在一个文本中提交?

答:放在一个文本中提交.

 

问题49: 商业地块信息问题:

1)未见地下车库出入口,是否可以明确地下车库位置?以完善落客动线。

答:补充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标高默认为平地。

2)总图中只有消防登高场地,未见消防路。是否具有消防的进一步需求信息?可否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设计图纸?其中消防路和登高场地等是否可以隐形?登高场地是否可以挪动或微调?

答:补充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标高默认为平地。投标阶段消防通道需为全硬化,登高场地在符合建筑规范的要求下可以进行调整,但须做分析图对比调整前后样式。

3)商业街中所示,是否是连接建筑的道路还是天桥?可否提供进一步信息?

答:按二层及三层走道考虑。

4)商业与办公的相互关系,是否有明确的处理需求?

答:景观设计单位自行考虑,投标阶段仅示范区需要做详细的景观方案,大区、商业街、公寓、幼儿园部分以平面+设计理念+意向图为准。

5)可否提供加油加气站的具体信息,如建筑高度、体量、尺度等具体信息?

答:加油站展示期间并未施工,可暂时不考虑其对展示区的影响。 

6)图中橙色线圈位置是否可以使用,可否开口?  

答:未明白提问中橙色线圈具体位置,若是指商业部分,则设计自行考虑。

 

问题50: 高层地块信息问题:

1)是否可以明确设计范围?目前从图中看,设计范围直接与市政道路连接,未来市政人行路等的位置在哪?

答:暂定设计范围为红线范围内,暂定红线范围外1.8米内为市政人行道,后期以实际方案为准。

2)是否可以提供架空层的具体信息,如住宅入口位置,梁柱位置等;

答:此次投标暂不考虑架空层内容。

3)目前住宅入户位置不详,是否有进一步明确的信息?

答:补充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4)垃圾站在居住区中如何处理?是否同时对内外进行开口处理?或是有其它明确的处理办法要求?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垃圾站位置,考虑路线与人行路线分离。

5)总图中只有消防登高场地,未见消防路。可否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设计图纸?其中消防路和登高场地、回车场等是否可以隐形?既有的消防登高场地,是否可以稍微挪动?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标高默认为平地。投标阶段消防通道需为全硬化,登高场地在符合建筑规范的要求下可以进行调整,但须做分析图对比调整前后样式。

6)幼儿园与居住区之间关系是怎么样的?是否用围墙进行隔离?需不需要开放内部业主接送孩子的小门?

答:需要采用围墙隔离,需要开放小门。

7)底商与配套建筑的开口朝向是哪里?是否有具体的业态以及建筑功能布局信息?

答:朝向小区外部。此次投标暂不考虑具体的业态以及建筑功能布局信息。

8) 一层是否赠送小院?小院的尺度信息?  

答:不赠送。

 

问题51

多层区信息问题:

1)是否可以明确设计范围?目前从图中看,设计范围直接与市政道路连接,未来市政人行路等位置在哪?

答:在用地红线外2米范围内为市政人行路,景观设计范围为用地红线内范围。

2)总图中只有消防登高场地,未见消防路。可否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设计图纸?其中消防路和登高场地、回车场等是否可以隐形?既有的消防登高场地,是否可以稍微挪动?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3)多层区标注了次出入口,但是未见主出入口,是否通过物业做了入园大堂?次出入口的位置可否挪动?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4)未见地下车库出入口,是否可以明确地下车库位置?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5)目前住宅入户位置不详,是否有进一步明确的信息?

答:补充建筑入户方向、车库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面位置,详见新增附件1。

6)一层是否赠送小院?

答:不赠送.

 

问题52: 示范区及销售信息问题:

1)目前展示区的用地范围是否可以根据我们的想法扩大或更改?

答:可以调整位置,不可扩大范围。

2)展示区北侧几栋2层商业与展示区是什么关系?是否纳入展示区的考量范围?可否将一部分商业建筑,纳入展示区进行真实场景展示?

答:北侧几栋2层商业在展示区期间并未施工,不纳入考量范围。

3)目前售楼处内部的功能空间是怎样的?是否有明确的销售动线?室内外是否有互动需求?建筑立面如何处理?可否提供进一步的图纸以及模型?

答:暂无相关内容,仅示范区需要做详细的景观方案,大区、商业街、公寓、幼儿园部分以平面+设计理念+意向图为准。售楼部的建筑开口位置由景观单位根据设计流线自行设置。

4)目前展示区是否有开放型或者封闭型的明确需求?

答:根据现场分析,景观单位自行确定。

5)停车场停车数量需求?

答:不少于15个

6)营销是否有明确的活动场地需求?

答:未明确,由投标人自行设置。

7)是否有明确的展示区开放时间?是否有明确的建设和销售序列信息?展示区是否做为临时或永久来考量?销售周期有多长?

答:未明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橙色线圈部分用地是否可以临时使用?如果不能,可否进行开口处理?

答:未明白提问中橙色线圈具体位置,若是指商业部分,则设计自行考虑。

 

问题53:商业街,幼儿园,叠拼,住宅大区,架空层等除展示区以外部分,是否需要详细设计?

招标文件当中提到建筑以“玻璃盒子”形式表示,那么如果以其他非玻璃盒子形式表达建筑,是否会被废标?

  答:1)投标阶段仅示范区需要做详细的景观方案,大区、商业街、公寓、幼儿园部分以平面+设计理念+意向图为准。

2)建筑样式需用玻璃盒子表示。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至晟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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