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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产业基地自贸总部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0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星沙产业基地自贸总部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408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21-47-01-070701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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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沙产业基地自贸总部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湖南自贸区星沙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自贸总部大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2项目地点:双塘路以西、长峰路以南、开元东路以北、星沙农商行东侧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9695.1㎡,总建筑面约77800㎡(其中地下室面积约33098㎡),最终以实际批复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用地性质为商务服务用地,建筑使用功能为高端总部办公综合楼及办公配套设施(如餐饮、会议及配套零售等),项目用地容积率上限为2.5,建筑密度23%,建筑限高100m(预计调规后),绿地率24%,工程建安费用约36837.56万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貌测量、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检测、岩土工程设计(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发包人技术要求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含幕墙、钢结构)的土建设计、公共区精装修设计、非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以甲方委托设计范围为准)、BIM及装配式构件设计(全专业)、专项设计(含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等所有需要进行设计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及概算编制,并配合业主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发包人技术要求文件。道路、沟槽开挖涉及石方开挖的,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建筑、结构、安装、装饰、建筑周边道路、园林绿化、安装等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概算审核、模拟清单编制、预算编制。

概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审核概算书的项目和工程量;审核工料机价格以及概算书的计价;审核有关参数、率值的取定;审核补充项目的价格分析;审核概算编制程序和编制说明;出具审核报告。

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

预算编制: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及模拟清单确定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依据;整理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模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分析工程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计价依据有缺项的,补充缺项的计量规则;进行工程计量;清单项目计价;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编写编制说明,出具工程量清单;与中标单位对审后出具计价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进行技术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可分包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20192020年度)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60409日起)不少于1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及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类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署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应当含设计,并至少含监理、造价两项咨询服务中的任意一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拟任监理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并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注:

①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②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0408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04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10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2、转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长龙街道星工场B1301

  编:400100

联系人:吴静波

  话:0731-840954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鑫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长沙县东六路长沙科技新城A41单元2

  编:400100

联系人:蒋欣

  话:0731-897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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