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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10039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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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101

采购项目预算:管理费为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项相加。基础管理费100万元/年,为不可竞争费用,浮动管理费根据基金管理机构截至以上年年末实际投资额为基础,直接投资项目和投资子基金的额度分别计价,直投项目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2%/年,投资子基金项目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年。基金退出期,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均按投资期的五折计价。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本次管理费报价仅以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为取费基数,实际管理费结算基数及其他以《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关约定为准]

二、招标人的需求

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是指由望城财政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望城区的产业引导基金,旨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利用望城区的产业优势,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规律,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汇聚望城,贯彻落实“三高四新”的总体战略、实现望城“十四五”规划目标,现对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备注: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已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符合国家发改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文,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基金管理人条件”的要求(须提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界面(https://gs.amac.org.cn/)查询情况及符合《暂行办法》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2-26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02-26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0202 17:00 时至2021 0208 17:00 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话:0731-88085211、0731-88329325

 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3楼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话:0731-88558556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

联系人:梁女士、熊女士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2、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整个招标全过程,包括:(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采购答疑会;(3)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4)及时退还保证金;(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提交评审报告给招标人确认;(9)制作、发布中标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答复质疑,组织复核,配合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组织采购项目验收;(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注: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招标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招标人联系。)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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