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1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管理费为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项相加。基础管理费100万元/年,为不可竞争费用,浮动管理费根据基金管理机构截至以上年年末实际投资额为基础,按直接投资项目和投资子基金的额度分别计价,直投项目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2%/年,投资子基金项目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的1%/年。基金退出期,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均按投资期的五折计价。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本次管理费报价仅以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为取费基数,实际管理费结算基数及其他以《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关约定为准]。
首次公告日期:2021-02-02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因素及标准”报价评审中: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数 |
评审标准 |
2.2.1 报价评审 |
管理费 报价 (直投) |
14 |
以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中“直投管理费率”对应的费用与“基础管理费(70万元/年)”之和为基础,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按下列方式计算: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直投管理费=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投资期直投管理费率*投资期7年+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退出期直投管理费率*退出期3年+投资期直投基础管理费+退出期直投基础管理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报价费率与其折合人民币金额不符,以费率为准。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费率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 |
管理费 报价 (子基金) |
6 |
以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中“子基金管理费率”对应的费用与“基础管理费(30万元/年)”之和为基础,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按下列方式计算: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子基金管理费=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投资期子基金管理费率*投资期7年+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退出期子基金管理费率*退出期3年+投资期子基金基础管理费+退出期子基金基础管理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报价费率与其折合人民币金额不符,以费率为准。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费率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 |
三、更正内容
现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数 |
评审标准 |
2.2.1 报价评审 |
管理费 报价 (直投) |
14 |
以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中“直投管理费率”对应的费用与“基础管理费(70万元/年)”之和为基础,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按下列方式计算: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4 投标报价=直投管理费=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投资期直投管理费率*投资期7年+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退出期直投管理费率*退出期3年+投资期直投基础管理费+退出期直投基础管理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报价费率与其折合人民币金额不符,以费率为准。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费率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 |
管理费 报价 (子基金) |
6 |
以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中“子基金管理费率”对应的费用与“基础管理费(30万元/年)”之和为基础,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按下列方式计算: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 投标报价=子基金管理费=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投资期子基金管理费率*投资期7年+首期出资额(50000万元)*退出期子基金管理费率*退出期3年+投资期子基金基础管理费+退出期子基金基础管理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报价费率与其折合人民币金额不符,以费率为准。最终结算价以浮动管理费费率及基础管理费之和进行结算。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1-02-26 09:00 |
2021-02-26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2-26 09:00 |
2021-02-26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1-02-26 09:00 |
2021-02-26 09:00 |
四、其他: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8085211、0731-88329325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3楼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731-8855855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
联系人:梁女士、熊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