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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大道沿线排水等管线改造工程二期(截污干管提标改造、北站路调蓄池及泵站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0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湘江大道沿线排水等管线改造子项
项目编号 430103202203090064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03-430100-04-05-94113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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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大道沿线排水等管线改造工程二期(截污干管提标改造、北站路调蓄池及泵站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湘江东岸防洪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2017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水业集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大道沿线排水等管线改造工程二期(截污干管提标改造、北站路调蓄池及泵站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天心区

2.3项目概况:湘江大道沿线排水等管线改造工程二期(截污干管提标改造、北站路调蓄池及泵站改造),投资估算为69768.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867.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88.75万元,工程预备费用5815.60万元,管线迁改费用5796.53万元(暂估),根据目前可研方案,本次全过程含管线迁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下,并最终以经审批备案施工图为准:

1)截污干管提标改造:新建湘江大道截污干管及截污支管约7429m(含低区截污支管),截污干管管径dn800-dn2600

2)北站路调蓄池及泵站改造:新增溢流污染调蓄池容积4000m3;新增污水泵站等,污水泵站与调蓄池合建。泵站调蓄池土方工程、基坑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进出水管工程、室外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北站路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能力75m3/d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其中建设期20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实施阶段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计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审核设计概算,提供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前期阶段和设计阶段:①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造价咨询并提出专业意见;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④前期咨询费用预算编制(含报政府财政评审部门取得审核报告工作)、前期费用预结算审核。

2)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全程参与合同设备材料暂估价的询价、审价等相关工作,视情况出具咨询报告并对相关询价厂家、代理商等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形成调价报告; ④合同专业暂估工程(公开招标除外)预算价审核; ⑤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审核与比选;⑥工程计量文件审核,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⑦小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变更、签证的管理和审核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⑧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

3)竣工阶段: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工程现场监测服务:工程现场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围护结构顶部(桩顶、坡顶)水平位移及竖向沉降监测、围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内力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桩变形监测、支护桩内力监测、周边建筑及管线变形监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涉地铁涉桥隧自动化监测等。最终实施内容以进场后经招标人审核的监测方案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两项资质: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1201日起)不少于1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75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和造价咨询两项内容),或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75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监理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75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监理业绩、造价业绩可以不是同一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两项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在监项目)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专业);②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拟任监测负责人(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  注:以上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监测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

3.2.7其他要求:(1)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11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的2022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成员方,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120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9919392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2 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

    编:410000                                                   编:410001

联 系 人:梁先生                                                 项目负责人:梁学文

    话:0731-88666835                                            话:0731-85328332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梁学文(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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