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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馆单建式人防工程(停车场改扩建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可研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2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雷锋纪念馆单建式人防工程(停车场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2202207270139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07-430100-04-01-651534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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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纪念馆单建式人防工程(停车场改扩建项目)已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办【20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人防易地建设费(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可研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锋纪念馆单建式人防工程(停车场改扩建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可研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正兴路42号湖南雷锋纪念馆内前坪及周边地块。

2.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区域见“项目设计范围图”中所示实线框范围,设计单位可在该范围内合理设置。分地上地下两部分,地下停车场建设面积共约1万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建设人防口部伪装房(兼游客服务中心),并按自成体系的交通分析设置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规模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600-2000平方米。最终项目规模经评审后在相关批复中明确。

2.4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

1)勘察:明确勘察任务后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包括初勘和详勘,提供勘察报告;

2)可研及设计周期:中标后7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可研批复及总图批复。可研批复后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

3)完成期限暂定约4个月,具体工作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初勘和详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勘察成果文件质量应满足政策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后续职能部门批复意见要求;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其他)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本编制及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评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应满足职能部门对方案设计及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同时进行初步设计图纸深化,深度满足EPC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可研服务: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含投资估算)等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处于有效期内;

③可研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以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5 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800 天内为有效)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入围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800天内倒算)至少承担过一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600万元(含)或承担过一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含)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协议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审查意见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行政公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将此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学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3)拟任可研负责人(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名称一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2.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具备勘察负责人的条件要求下可兼任勘察负责人,在具备设计负责人的条件要求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兼任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一人;

2)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拟任可研负责人可由上述负责人兼任。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研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8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8月2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6.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09:00:00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95577。

10. 其他

10.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10.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5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11.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人:梁先生   

   话:0731-88666835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22号恒晟商厦C座三楼

人:方女士、陈女士

   话:0731-8271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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