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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谷智造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1-06-2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麓谷智造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430192202106210098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106-430104-04-01-317376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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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谷智造园项目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212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麓谷智造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许龙路与谷苑路交汇东北角。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地块位于长沙高新区许龙路与谷苑路交汇东北角的工业用地,占地157亩,总用地面积126901.6m2,净用地面积104511m2,容积率2.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50%,绿化率≥10%,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5.863万平方米。

2.4 工期:365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工期为30(含在施工阶段工期内)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2.5.1设计部分:除方案设计以外的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报批报建、施工的配合服务等。专项深化设计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弱电智能化、绿建、海绵城市、亮化、钢结构、幕墙、门窗、抗震支架、人防、消防、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交通设施、管线综合、充电桩设计、5G基站设计、BIM技术应用等。

2.5.2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室外附属工程等。

2.5.3采购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任务且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企业入围工程业绩:

3.4.1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项中的一项业绩条件:

① 投标人近 3 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 投标人近 3 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与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3.4.2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① 业绩的有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② 考核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和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其项目名称的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3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① 业绩的有效时间:有效时间以合同(甲方签订的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中的备案时间,以上资料中的最近时间为准。

② 考核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时只对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审核。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3.5.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项目经理)。

3.5.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6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6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及长沙高新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2)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预审程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6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4.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070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3个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70910:00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CSGCTF 格式)一份。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麓谷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1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185703394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雨花区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商业广场第117015室;

联 系 人:龙先生、谭先生;

    话:0731-88731108

    真:0731-88731108

    箱:/

9.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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