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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日期: 2023-05-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1202206270103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03-430121-04-01-46867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521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现修改为: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时,则须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10.19.9款“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现修改为:“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时,则须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10.19.11款“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现修改为:“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10.19.10款第5点“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并作出承诺;”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时,则须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条款的地方作相应修改。

 

二、提问回复

问题1:本项目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的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投标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承诺书;投标信息表。以上原始格式文档无标题,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添加相应的标题,还是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再添加标题?

答:以软件版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导出的原始格式文档为准,无需添加标题。

 

问题2: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填写“/”?

答:可以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请问联合体投标时,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函部分其他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

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已明确规定须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须由联合体中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4:投标函格式中“5.投标保证”有三种格式,请问如果采用其中一种的,其他格式的文字是否可以删除?

答:可以。

 

问题5:本项目未划分标段,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是否只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即可?

答:可以

 

问题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报表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报表关键页即可。

 

问题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承诺,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问题3的回复。

 

问题8:如果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专项债资金。根据长沙县相关文件:该部分资金的项目合同支付比例可否调整为7:2:1?即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90%;剩余10%部分应按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后,结合合同约定支付。

答:上级配套补助资金、专项债资金按县内相关支付政策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第372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要求填报序号2“设备购置费”和序号4“总承包其他费”,而招标人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的内容与此表中的内容不一致,请问此表中序号2“设备购置费”和序号4“总承包其他费”是否填报“0.00”或打“/”?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费是否自行增加一行填报?

答:请投标人根据已公示的招标控制价内容自行填报。

 

问题10: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是否只需提供招标文件第372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否。按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进行编制。

 

问题11:招标文件第239页合同条款第13.8.3.2条主要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指出:“单项主材预算价格在原预算价格基础上涨(跌)10%以上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含5%)由承包人负担;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而根据湘建建〔2023〕2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价格风险幅度及调整办法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单项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3%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材料价格涨降幅度在±5%以上时,该单项材料超过风险幅度以上的价格全部调整。”招标文件中此条款与现行文件规定不相符,请招标人明确?

答:招标文件根据《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细则》规定: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调整导致的价格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施工过程中(无论工期及工程量是否变化),材料(仅限于钢筋、水泥、砂、碎砾石、沥青、商品砼六大主材)的调整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计算,各主材(按基期价格相应的造价刊物)平均价涨跌超过10%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含5%)由总承包人承担;超过5%部分,由总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人工费如遇政策调整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人工、材料调整数量及基期价格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题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合同协议书中关于质量标准、工程名称描述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13:编制技术方案各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要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需生成的连续页码是指所有模块的页码连续还是每个模块单独设置连续的页码?

答:每个模块单独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14:技术方案包括“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四个部分且为暗标,是否对纸张大小和技术方案页数及文件大小有规定?

答:纸张大小和页数没有规定。

问题15:总承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有无页数限制,如有页数限制,分别不超过多少页?

答:无页数限制,但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中“附件2-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6、7点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问题16:本项目分二期开发,各期开发的工期要求及开工时间需明确。

答: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3#、4#栋,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为685天;二期建设内容为1#、2#栋,施工开工时间以及工期经县内决策后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问题17:本工程地下室为一整体,分期开发地下部分是否分开,分界位置在哪?

答:地下室整体开发,不分开。

 

问题18:大土方开挖单位交付场地标准需明确。

答:预留300mm防止地基裸露软化。

 

问题19:请问临时用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临时用电接驳口位置位于施工现场西北侧,西大门旁,接驳口位置电压为800KVA。

 

问题20:请问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及管径大小?

答:临时用水接驳口位置位于施工现场正大门旁,接驳口水表直径为dn80。

 

问题21:招标文件113页二、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1、技术方案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仿宋字体(字的大小不作要求)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全套投标技术方案文件不得存在空白页,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本项目涉及图纸、图片、照片、框图等工作量较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技术方案属于暗标评审,根据国家制图习惯及相关标准,图纸和框图内字体是否可不做具体要求?是否可以设置单线图框和图名?技术方案会插入部分图片,有些图片内会有一些文字,对图片内字体格式是否不限?该部分内容字体可否不做要求?

答:图纸内字体不作具体要求,单线图框和图名不作要求,技术方案中图片内字体格式、文字字体、字号大小不作要求。

 

问题22: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和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是否可以盖电子章?

答:可以。

 

问题23:若我方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超过一家时,是否需要分别提供一位施工负责人?

答:施工负责人为一人。

 

问题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湘建建(2020 )208号文执行﹐设计单位须配备一级结构工程师一名﹑注册建筑师一名、其他专业工程师一名﹐以上三人提供驻场服务﹐且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上述承诺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25:投标文件大小是否有限制?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中附件2-1中规定。

 

问题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9

:长沙县松雅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我方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与贵司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我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视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贵司无需退还﹐且我方自愿无条件向贵司支付投标价格的2%予以赔偿·合同订立后我方将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通知日期准时进场﹐除贵司要求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未及时进场的﹐视为我方违约﹐每延期进场1天﹐我司自愿向贵司支付20000元/天的违约金;若延期进场超过10天﹐履约担保贵司无需退还﹐且我方无条件向贵司支付合同价格的2%予以赔偿。承诺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上述承诺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1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格式自拟:一旦我方中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工程款的资金监管。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上述承诺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28:招标文件P380,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请明确技术暗标中图片中的字号是否有要求,是否必须为四号字?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21的回复。

 

问题29:技术暗标是否需要在每个模块前面编制目录?目录是否需要编制页码?目录的页码是否需要和正文连续。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每个模块单独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30: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是否可理解为每个模块生成独立连续的页码,即每个模块的页码都是从1开始。

答:每个模块单独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31:因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明确提交的技术方案是否有页数及文件大小限制?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问题15和问题25回复。

 

问题32:技术方案排版是否有要求,如页边距、行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3:因技术方案为暗标,页面及字体颜色是否有要求?

答:技术方案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仿宋字体(字的大小不作要求)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 4 号仿宋字体,全套投标技术方案文件不得存在空白页,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文字部分(不含图纸、图片、照片、框图等)字体颜色为黑色。

 

问题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的签章是否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二、提问回复”问题3回复。

 

问题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7款中本项目?采用□不采用,第2、3条要求并未勾选;请明确是否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6: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问题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9.6 “两型产品承诺”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问题38:“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问题39:“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问题40:10.19.9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41:设计单位须配备一级结构工程师一名、注册建筑师一名、其他专业工程师一名,以上三人提供驻场服务,且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该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作出相应承诺。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4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作出承诺。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43: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并作出承诺;请问此承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施工各方提供,还是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问题44:10.19.10 1、投标时至少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有两家以上时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增加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

答:施工负责人为一人。

 

问题45:请问“公共建筑”是否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发[2018]12号)附件《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目录》中所定义的公共建筑类型为准?

答:公共建筑的定义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发[2018]12号)附件《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目录》中所定义的公共建筑类型为准。

 

问题46:公告项目名称,前附表项目名称与合同项目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12回复。

 

问题47:P231 合同条款6.4.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湖南省优质工程。”“6.4.4 质量检查的其他约定:如本合同所属项目未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承包人需支付工程结算造价的0.3%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根据湖南省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标准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如发包方要求且经评定其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或鲁班工程者,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应在合同中就奖励费用予以约定。费用标准可参照以下规定计取:优质工程奖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用费总额的1.60%;芙蓉奖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总额的2.20%;鲁班工程奖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总额的3.0%。同时获得最高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按合同法未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承包人需支付工程结算造价的0.3%作为违约金,明显违反合同双务原则。应按湖南省计价管理办法修改奖罚条款,或取消关于省优的合同要求。

答:按县内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问题48:P372报价汇总表,结合发布的招标控制价。项目名称应设置为施工图设计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费,工程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用,投标报价总价。等5项。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9回复。

 

问题49:P242页合同价款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施工过程中(无论工期及工程量是否变化),材料(仅限于钢筋、水泥、砂、碎砾石、沥青、商品砼六大主材)的调整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计算,各主材(按基期价格相应的造价刊物)平均价涨跌超过10%以上方可调整,其中涨()5%以内(5%)由总承包人承担;超过5%部分,由总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是否可以修改为各主材(按基期价格相应的造价刊物)平均价涨跌超过5%以上调整?

答:招标文件根据《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细则》规定: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调整导致的价格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施工过程中(无论工期及工程量是否变化),材料(仅限于钢筋、水泥、砂、碎砾石、沥青、商品砼六大主材)的调整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计算,各主材(按基期价格相应的造价刊物)平均价涨跌超过10%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含5%)由总承包人承担;超过5%部分,由总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人工费如遇政策调整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人工、材料调整数量及基期价格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题50请问“两型产品承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问题51所提供的图纸缺少可以编辑的DWG版本图纸请提供全套CAD图纸

答:已提供,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

 

问题52招标文件380页,技术方案编制要求(明确编制深度) 中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而根据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上传端口技术文件分为四个模块: 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技术方案属于暗标评审,设置页码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编制有非常大的影响,能否取消页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每个模块单独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53所提供的资料中,缺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提供

答:本项目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提供,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

 

问题54为了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请暂定开工日期。而且招标文件中提出,关键节点安排详见附件1《发包人要求》,在所提供的资料中未见关键节点安排,请提供。

答: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3#、4#栋,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二期建设内容为1#、2#栋,施工开工时间经县内决策后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问题55第一章招标公告1.3工期要求中,“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3#、4#栋,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二期建设内容为1#、2#栋,施工开工时间经县内决策后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为了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以及平面相关部署工作,请暂定各期的开工时间,以及相应的工期。是否可以理解为是685天的施工工期内,完成两期的建设任务?请予以明确。

答:685天的施工工期内,完成一期的建设任务,二期施工开工时间经县内决策后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问题5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与合同协议书的工程名称“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主体工程”不一致,请明确?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12回复。

 

问题57请提供现场临时水电接驳口及容量大小?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19、20回复。

 

问题58现场是否能指定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地址?

答:否。

 

问题59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只需填写招标文件第372页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10回复。

 

问题60投标人须知3.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35832041.17 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 5568549.11 元,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费为1297311.46 元,工程费为 528966180.60 元。与招标文件第372页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内容不匹配,投投人是否可以对372页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答: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提问回复”中问题9回复。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人:长沙县松雅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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