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松雅新城安沙大道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年08月17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类似工程业绩,(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2)工程监理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拟承担监理服务的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监理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2分。(3)工程造价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拟承担造价服务的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造价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2分。注:上述 1、2、3 项业绩评分标准,同一项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现修改为:“(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每个3分,最多计9分。(2)工程监理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拟承担监理服务的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2分。(3)工程造价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拟承担造价服务的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60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造价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2分。注:上述 1、2、3 项业绩评分标准,同一项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原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费用支付方式: 按实际进度已完成额付至已完成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到县投资评审中心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5%,项目工程费结算经县投评中心审定后,再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的结算评审,并最终出具评审报告,投评中心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款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如项目全过程咨询费用出现超付情况,则应扣回相应金额。”现修改为:“造价咨询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预算审核报告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且施工单位报送结算审核资料到县投资评审中心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5%,项目工程费结算经县投评中心审定后,再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的结算评审,并最终出具评审报告,投评中心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款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如项目全过程咨询费用出现超付情况,则应扣回相应金额。”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与附件8中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2)按审定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并与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进行经济比较分析,提供专题报告;”现修改为:“(2)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并与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进行经济比较分析,提供专题报告;”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长沙县松雅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