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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第4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SPPP20190005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XCG-20190925014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2166370000 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166370000 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0-05-12 14:09
二、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

二、澄清内容

宁乡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第2次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0年5月21日17:00前)截止。各申请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重复回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本项目申请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采用TOT方式的存量子项目的资产经营权目前是否全部在市城发集团名下?采用O&M方式的存量子项目的资产经营权是否已确权在某一单位名下?

回复:按照《PPP合同(草案)》第2.1条规定执行。

问题2、新建项目试运行费用是否纳入总投资?存量项目试运行费用是否据实支付?

回复:试运行费用按招标文件和《PPP合同(草案)》的规定执行,具体参照国家相关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问题3、招采文件中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部分:恢复性大修费用是否含在运维服务费中?

回复:恢复性大修费用包含在运维费中由项目公司承担。

问题4、招采文件中污泥处理及处置部分:污泥外运处置费是否仅为外运费?

回复:费用包含内容:按照《PPP合同(草案)》需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和外运处置,具体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问题5、可研批复中新建项目合计总投资为182296.42万元,招采文件中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为184181万元,以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6500m3/d以上规模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含存量)总规模是多少m3/d?

回复:附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问题7、实施方案测算的宁乡市老城区水系提质工程和宁乡市排渍泵站工程运营成本分别为278.06万元/年和2587万元/年,但招标控制价中是否未包含这两个成本?

回复:按照《PPP项目合同(草案)》第14.1.2条规定执行。

问题8、招采文件中管网运营维护的长度为400.56Km,而实施方案中为596.67km,以哪个为准?

回复:管网运营维护的长度由城区新建截污干管、城区存量管网、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配套管网(包含存量和新建)组成,合计596.67公里,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问题9: 合同中乡镇建设内容“新建项目”第(iii)点,在乡镇级所辖次级集镇新建377.60km配套污水管网与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数量不符,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数量为206.4km。

回复:管网运营维护的长度由城区新建截污干管、城区存量管网、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配套管网(包含存量和新建)组成,合计596.67公里,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问题10:本项目中污水处理部分限定的工艺特别是采用的VFL工艺是否涉及到专利使用权。

回复:按照《PPP合同(草案)》规定执行,本项目各技术工艺最终以经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问题11:技术标书内容的建设方案中,设计方案是否需要提供部分设计图纸;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决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2:62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的VFL工艺是否可以作调整。

回复:按照《PPP合同(草案)》规定执行,本项目各技术工艺最终以经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问题13:城区和乡镇存量项目未见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规模。

回复:附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问题1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3、响应表“备注1)必须实质上逐条响应招标文件中《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逐条响应所需列明太多,可否仅写明响应《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中“附:法定代表人(境外企业提供同等职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重复两次,是否仅提供一次即可?

回复:可以。

问题1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承诺函中第(3)点未写明,是否可删除?

回复:可以删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7:我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开具了用于2020年4月2日投标的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即本项目第一次投资人采购)的投标保函,该投标保函仍在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内。请问该保函是否仍可用于2020年6月8日投标的宁乡市城乡排水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投资人采购的投标保函。

回复: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已开具投标保函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名称不受影响,可以延用。

问题18:资产负债率作为资格预审门槛或投标评分条件是合理的,但如果资格预审阶段已提交了前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在投标阶段又将已公开的资产负债率作为投标评分项是否合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9:本项目投资人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如图二)取消了“……且综合评比最优质”的评分描述,可以理解为各投标人满足完整、成熟、合理等要求即可以得满分。请问:是出于何种考虑调整此处评分标准。

回复:此处有修改,详见附件2

问题20:“项目业绩”作为考察投标人自身施工、运营能力的评分项,认可另外一家依法成立并独立经营的公司(该公司虽为投标人控股公司)的项目业绩作为投标人的业绩是否合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P40: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一)符合性评审表中,第6点社会资本应具备资格预审时的资格条件,对此条款提供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是否即为响应。

回复:提供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和回复函即为响应。

问题22:招标文件P55:3、响应表备注写明“必须实质上逐条响应招标文件中《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其中对“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在此部分响应表中固定格式中已给,是否为已逐条响应?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3:招标文件P3:5.5.7 社会资本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我司银行账户开户行所在银行不具备开具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整的保函权限,是否可以在本单位一般账户或基本账户开户行的同一系统(如建行系统、农行系统、各省的农商行系统等,余同)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有效期大于投标有效期是否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P23:3.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1)份,副本陆(6)份,同时以 U 盘的形式提交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壹(1)份。副本是否可用正本复印?

回复:可以。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0-06-08 09:00

2020-06-1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8 09:00

2020-06-10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0-06-08 09:00

2020-06-10 09:00


四、其他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人:

汪瑞芳

电 话:

0731-88980222

电话:

0731-89922175 17607318601

地 址:

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长沙高新区谷苑路麓谷坐标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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