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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村保障房项目一期与西片区保障房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坪山村保障房项目一期与西片区保障房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10808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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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雷锋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坪山村地块)项目梅溪湖西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分别由湘新发改函[2018]65号文、长先发改函[2013]463号文和湘新发改函[2018]66号、湘新发改函[2016]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和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金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坪山村保障房项目一期与西片区保障房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坪山村项目位于长沙梅溪湖片区雷锋镇坪山村,梅溪湖西延线以北,夏鹃路以西,海棠路以南;西片区项目位于长沙梅溪湖片区听雨路与东方红路交界处。

2.3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539万元。坪山村保障房一期项目包括12栋高层住宅楼,1栋多层商业楼。共有电梯47台,其中:

客梯19层站、速度1.75m/s、载重1000kg的28台;

客梯17层站、速度1.75m/s、载重1000kg的8台;

客梯17层站、速度1.75m/s、载重1000kg的4台;

客梯16层站、速度1.75m/s、载重1000kg的4台;

客梯5层站、速度1.75m/s、载重1000kg的2台;

杂物梯3层站、速度1.1m/s、载重630kg的1台。

西片保障房项目二期包括2栋高层住宅楼,2栋多层商业楼,共有电梯10台,其中:

客梯33层站、速度2m/s、载重1000kg的2台;

客梯33层站、速度2m/s、载重800kg的2台;

客梯27层站、速度2m/s、载重1000kg的2台;

客梯27层站、速度2m/s、载重800kg的2台;

客梯5层站、速度1m/s、载重800kg的1台;

客梯6层站、速度1m/s、载重800kg的1台。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电梯技术参数及界面划分为准

2.5供货时间:自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35日历天,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6安装调试期:设备进场后50日历;安装调试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

3.3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4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3.3.1款3.3.2款的要求;

3.4.2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函;

3.4.3电梯代理商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4.4电梯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安装服务承诺函原件(即本项目的安装服务由制造商或其所属分公司提供,如安装由所属分公司负责,其分公司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承诺书格式自拟)。

3.5电梯制造商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0万元的入围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品牌电梯所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日期为准]

3.6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投标人中标后可向其他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购买杂物电梯,但杂物电梯制造商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杂物电梯资质,杂物电梯可以与乘客电梯为不同品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1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5.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11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59时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参加开标。

7.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参加开标。

7.5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沙梅溪湖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31-85226831        

11、行政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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