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雅礼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班班通等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政府采购编号:TXCG-20220424001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永州市华成科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802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凤凰南路233号
被投诉人一: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731-81830102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轻苑路118号
被投诉人二:长沙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31-85504330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含光路与谷丰路交汇处西南角荣泰商业广场3栋19楼1932房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通过邮寄方式向本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1.招标文件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通过TUV莱茵低蓝光认证”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2.招标文件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2019-2021年度入围省级《教育信息化产品供应商、工程服务商推荐目录》”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3.招标文件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为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JY/T0614-2017》的参与制定单位且获得教育部批准《基于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元互动课堂的教学策略重构》课题合作厂商”的计3分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三、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论,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三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