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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27    浏览量:

各交易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长公资〔2016〕15号)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现场的代理行为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告如下:
      据统计,本季度共有168家代理机构完成752宗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代理,其中工程项目367宗,采购项目385宗。按照“一标一评”的方式评价,其中评价等次为四星(☆☆☆☆)的项目2标次,评价等次为三星(☆☆☆)的有740标次(占项目总数的98.4%),评价等次为二星(☆☆)的7标次,评价等次为一星(☆)的3标次。
      一、本季度评价等级为四星(☆☆☆☆)的有2标次,分别是:

(一)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招投标活动组织严密、工作认真负责,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熟练流畅,遵守交易现场各项管理规定,顺利完成了该项目全流程各项工作;

(二)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垃圾运输车除臭药剂采购项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标前准备充分,积极与中心沟通对接项目情况,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新政要求,对招标文件范本内容条款、系统功能优化等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九条规定,上述两宗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四星。

二、本季度评价等次为二星(☆☆)的项目有7个标次,评为二星的主要原因及代理机构名称如下:

(一)因代理公司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有误,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评审,影响交易活动正常开展。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条规定,以下三宗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

(1)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普瑞路(三环线段-雷高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一、二标段项目”;(2)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圭塘河流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圭塘河70#排口末端智能化改造及周边河段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宿舍和教师单身公寓项目施工”项目。

(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违规夹带评标资料出评标区,并被当场发现并制止。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七条规定,以下两宗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

(4)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东方红街道综合楼展示系统及显示屏采购项目;(5)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心经开区二三维一体化智慧管理项目。

(三)因代理公司迟到,未按时组织线上开标流程,导致开标过程滞后。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三条规定,(6)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绿化维护服务外包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

(四)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区时违规携带手机,被当场发现并制止。根据《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7)中顺佰嘉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公共厕所负压除臭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

三、本季度评价等次为一星(☆)的项目有3个标次,分别是:

(一)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会展片区主干道路旁侧绿带(二期)项目设计(含可研)项目”,代理公司误将技术暗标设置成明标,导致项目废标。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条规定,该项目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一星。

(二)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宁乡市城市防洪城西保护圈沩水幸福渠河口-珍洲左汊闸段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抽取下浮系数,导致项目废标。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条规定,该项目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一星。

(三)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B部分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违规夹带纸张进评标区时,被当场发现并制止。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七条规定,该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一星。   

从评价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代理机构能自觉遵守交易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但仍有部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特别是一季度考核评价为一星、二星的项目达10标次,环比上季度增长了3倍,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倍。其中,4个标次因代理公司违规携带资料、通讯工具;

3个标次因代理机构不熟悉系统操作,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有误;

3个标次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迟到、标前准备不足等。集中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编制电子招标文件、设置评审因素等方面操作不熟练;二是少数代理机构为初次到中心开展业务,有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为新进人员,对交易现场有关规定、开评标现场纪律等有关要求不熟悉;三是个别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组织招投标工作不严谨,对自身要求不严格,前期工作准备不足。

希望有关代理机构吸取经验教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整改提高,切实提升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要求,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着力规范从业人员工作行为,共同维护交易现场良好秩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

2021年第一季度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情况汇总.xlsx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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