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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11    浏览量:

各交易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长公资[2016]15号)要求,我中心对2020年第四季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现场的代理行为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告如下:

据统计本季度共有182家代理机构完成1094宗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代理,其中工程项目558宗,采购项目536宗。按照“一标一评”的方式评价,其中评价等次为四星(☆☆☆☆)的项目4标次,评价等次为三星(☆☆☆)的有1090标次(占项目总数的99.63%),评价等次为二星(☆☆)的3标次,评价等次为一星(☆)的项目无。

评价等级为四星(☆☆☆☆)的有4标次,分别是(1)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0月12日代理“雨花区高升路箱涵工程监理”项目、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2月11日代理“圭白路东延线(中意路-暮云大道)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2月17日代理“宁乡市人民医院流沙河分院项目特殊科室净化装饰等工程监理”项目时,积极配合参与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及流程优化升级工作,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工作人员准备充分,工作主动细致、业务熟练、组织严密,项目招投标交易顺畅高效。(2)湖南天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月25日代理“芙蓉区机关食堂2021-2023年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时,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招标文件编制完整,开评标业务流程规范,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熟练掌握交易系统操作。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九条规定,上述四宗项目代理机构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四星。

本季度评价等次为二星(☆☆)的项目有3个标次,分别是(1)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10月21日“宁乡市G319汽车桥和沙河桥拆除重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中,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现场答辩的有关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答辩,后经交易中心提醒和行政监督部门叫停,虽未给投标人造成损失,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未达到《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2)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2月14日代理的“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勘察”时,由于该项目代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对开评标流程不清楚,在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文本中明确技术标为暗标,但编制电子招标文件时又将技术标格式及相关评分点设置为明标,导致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卡在该评分点无法继续进行,经行政监督部门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评委会研究决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3)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2月3日代理“长沙高新区特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智慧政务大厅项目”时,由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的企业资质评分标准总分与分项之和不统一”的瑕疵,导致项目评审无法顺利进行,并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现场代理行为考核评价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交易现场行为考核评价为二星。

从评价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代理机构均能遵守交易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但仍有少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从考核统计数据看,交易项目数量前10名的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相对数量较多,与客观上从业人员数量多、管理难度相对大存在一定关联,而交易项目数量少的代理机构也存在对交易流程不熟练、对交易现场管理不熟悉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极少数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出现开标迟到、不按规定着装,在开标室吃早餐等行为;二是个别代理机构对工作流程把关不严,工作人员对政策及业务流程不熟悉;三是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交易现场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尤其是不自觉佩戴口罩的现象时有发生。

希望有关代理机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整改提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要求,规范从业人员工作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交易现场良好秩序;努力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2020年第四季度代理机构考核公示表.xlsx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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