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XF-2023BMJC-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总队部门集中采购器材装备项目特种防护类(四)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标段一)-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价格评审优惠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现更正为: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2、原招标文件(标段一)-评标因素及标准-价格部分
价格部分(F3) 30分 |
投标 报价 |
100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不进行扣除计算。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现更正为:
价格部分 (F3) 30分 |
投标 报价 |
30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原招标文件(标段一)-资格性审查-其他说明
5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现更正为:
5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标段一、标段二)第一章 投标邀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段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是否暂停:否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是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人:罗助理
电 话:0731-88119286
采购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18室
联系人:冷夏忠
电 话: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