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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07130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103-430182-04-01-241502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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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四标段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宁乡市道林镇、大屯营镇、花明楼镇、东湖塘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堤防工程等别为V级、排涝工程等别为V级、灌溉工程等别为V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次项目河道治理长度为28.11km,主要整治措施为:①河道清淤疏浚,疏通河道,平顺主流,确保河道行洪能力;②堤防修复加固、河岸整形、护坡固脚等河岸稳定措施;③9处河道堰坝(闸)加固改造;④20处排水涵洞、涵管新建及出口翼墙及消能防冲设施加固改造;⑤3处灌溉机埠拆除重建;⑥新建砂石路面2000m、路面恢复300m;⑦2处机耕桥重建。总投资额:10098.74万元。总工期:18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的堤防加固工程、岸线整治工程、护坡护岸工程、疏浚与清障工程、治涝工程、灌溉工程、支流整治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一标段:道林镇;二标段:大屯营镇;三标段:花明楼镇;四标段:东湖塘镇。计划工期:18个月,各标段均为:18个月。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就四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潜在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其所投标段均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 B)投标人近358年内(指  /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 C)投标人近358年内(指  /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  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0817日~2023090617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 □(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070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A)招标人定于//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1 <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12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联 系 人:胡先生

    话:0731-87071512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2单元1404

联 系 人:何铁文

    话:13574104850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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