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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伏虎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1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市伏虎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 A4301002024030604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11-430182-04-01-967597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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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市伏虎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于2024年31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本次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宁乡市伏虎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修改为: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宁乡市伏虎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中最高投标限价为:36367813.64元。

现修改为:33903803.97元。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中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B)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18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B)投标人近√3□5□8 年内(指 2021年0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9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第2条中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A)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2021年0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A)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2021年0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第3条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

现修改为:

1)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7(1):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2.2.4(1)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经验(15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个业绩计15分。无项目负责人经验,计0分;

2)经验(15分):有技术负责人经验: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提供一个计15分。无技术负责人经验,计0分;

现修改为:

 1)经验(15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 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个业绩计15分。无项目负责人经验,计0分;

2)经验(15分):有技术负责人经验: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提供一个计15分。无技术负责人经验,计0分;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2.2.4(2)类似项目经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计10分,每增加一个加分类似业绩项目加10分,最多加二个类似业绩项目,本项合计30分。备注:加分类似业绩项目的定义为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545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计10分,每增加一个加分类似业绩项目加10分,最多加二个类似业绩项目,本项合计30分。备注:加分类似业绩项目的定义为近三年内(指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373万元的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款投标担保”-“(A)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元)”-“(B)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柒拾万元(¥700000.00元)。”-“(C)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柒拾万元(¥700000.00元)。

修改为:(A)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670000.00元)-(B)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670000.00元)。-(C)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670000.00元)。担保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元(670000.00元)。

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建项目。b、无在建项目指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建未完工项目和无已中标未开工项目。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示范文本没有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无在建。

现修改为:

a、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建项目。b、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建未完工项目和无已中标未开工项目。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附件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4年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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