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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QITA20230025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相关公告

各投标人:

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已于202322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补充与更正,补充与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补充事项

1、《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2、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增加★“投标人须承诺对《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全面响应。”

3、本项目软件平台验收合格后3日内,乙方应无偿无条件将完整源代码移交给招标人。

二、更正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与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更正如下:

1)本项目直接纳入运营泊位约1962个,其中自营泊位1797个,一期利旧泊位165个;

2)须新建与改造长沙县中心城区道路现有划线路内(含辅道)泊位约3738个,其中路内泊位2501个(将一期已运营的泊位1553个改造优化至1218个,并新建路内泊位 1283 个),新建辅道泊位约 1237 个。

3)本项目实际运营泊位约5700个。(运营泊位数以实际交付数为准)。

以上具体明细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第二章 投标须知33.1款履约担保更正为如下:

1)建设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履约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建设履约保函,担保期自建设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乙方提交运营维护履约保函之日。

2)运营维护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本项目整体运营日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运营维护保函,担保期自项目整体运营日至乙方提交移交维修保函之日。

3)移交维修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最后一个运营年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移交维修履约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移交维修保函,担保期自项目移交日至移交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后。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补充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次补充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升路51号

联系人:金女士

  话:0731-840245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

联系人:文秀、王琴、孙林

  话:0731-86795555/17775778362

四、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监督人:邓先生

监督电话:0731-84088753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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