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已于2023年2月2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补充与更正,补充与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补充事项
1、《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2、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增加★“投标人须承诺对《长沙县智慧停车管理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全面响应。”
3、本项目软件平台验收合格后3日内,乙方应无偿无条件将完整源代码移交给招标人。
二、更正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与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更正如下:
(1)本项目直接纳入运营泊位约1962个,其中自营泊位1797个,一期利旧泊位165个;
(2)须新建与改造长沙县中心城区道路现有划线路内(含辅道)泊位约3738个,其中路内泊位2501个(将一期已运营的泊位1553个改造优化至1218个,并新建路内泊位 1283 个),新建辅道泊位约 1237 个。
(3)本项目实际运营泊位约5700个。(运营泊位数以实际交付数为准)。
以上具体明细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33.1款履约担保更正为如下:
(1)建设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履约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建设履约保函,担保期自建设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乙方提交运营维护履约保函之日。
(2)运营维护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本项目整体运营日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运营维护保函,担保期自项目整体运营日至乙方提交移交维修保函之日。
(3)移交维修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最后一个运营年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移交维修履约保函。担保形式为:800万元移交维修保函,担保期自项目移交日至移交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后。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补充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次补充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升路51号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0731-840245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水岸世景5栋33楼3304室
联系人:文秀、王琴、孙林
电 话:0731-86795555/17775778362
四、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监督人:邓先生
监督电话:0731-84088753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