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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0105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4-430182-04-01-606108
交易分类 工业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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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准[2022]2号,项目业主为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业务办公、生活及综合建筑、原料缓存大棚、筛分车间、破碎车间、成品料仓、地面皮带走廊、压滤机厂房、水处理车间配套泥库房、配电室等及构筑物、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厂区绿化、厂区给排水、强弱电、围墙、挡土墙、大门、装饰装修、生产设备购置(含预埋件)及安装、项目建设成后的生产、运行、维护等;总建筑面积约11484.19平方米(其中:生产辅助用房297.95平方米,筛分车间1553.87平方米,配电及中控622.06平方米,原材料调节库2383.36平方米(单跨30米),成品库4735.36平方米(单跨60米),压滤车间560平方米,清水池239.63平方米,装料仓1091.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经财评中心审核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41254354.4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0762636.45元,设计费491718元);设备购置费29547778.07元;运营预算单价8.42/吨(以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为基数),每年度运营服务预算价约336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乡市含砂弃土循环利用加工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

1.2.2 建设地点:位于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其中项目一期占地约52亩),规划建设年产400万吨的含砂弃土循环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1484.19平方米(其中:生产辅助用房297.95平方米,筛分车间1553.87平方米,配电及中控622.06平方米,原材料调节库2383.36平方米(单跨30米),成品库4735.36平方米(单跨60米),压滤车间560平方米,清水池239.63平方米,装料仓1091.96平方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优化20日历天,施工及设备购置工期160日历天;项目运营期5年,正式运营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1.4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安装、设备预埋件以及构筑物、土石方、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挡土墙、围墙、大门、绿化、厂区电气、厂区给排水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竣工图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生产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售后服务等。

运营服务内容:年产400万吨砂石生产线建成后的生产、运行、维护。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标准:

1.5.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的内容、深度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技术文 件标准的规定和本项目工程具体的施工图设计编制要求,并须通过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1.5.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5.3设备质量要求:确保设备质量验收合格,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配置达到最大设计产能要求,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1.5.4运营服务质量要求: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行,提供满足甲方及市场用户需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相关条款的要求,满足甲方产能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1.6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设备、设计、运营按合同约定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3运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运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材料或机电工程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未在其他运营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202210-2022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不得担任运营项目负责人;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 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0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工程实施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

2、拟任运营管理常驻现场的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其中:运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机修2人、电工1人;拟任运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材料或机电工程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水电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机修工具有特种作业或机修技师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电工具有电工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不得由退休人员担任,且未在其他运营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确定中标人3天前,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202210-2022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运营方聘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由运营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运营技术负责人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运营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工程总承包部分采用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1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21609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为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7012991;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电话:0731-88980280;宁乡市国资事务中心,电话:0731-88980356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21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社区四组

联 系 人:熊先生

    话:13974930748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人保大厦16

联 系 人:刘女士、杨女士、黄女士

    电    话:18907496259   0731-8719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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