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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城发集团2023年优质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城发集团2023年优质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30061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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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发集团2023年优质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城发集团2023年优质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3月2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商务评审部分,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承销业绩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还是以联合体成员中孰优为准?

回复: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评审部分的投标人资质、承销能力(企业债券总承销只数、公司债券总承销金额排名、投标人优质主体企业债发行经验、发行成本控制能力)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及承销能力为准。

问题2:商务评审部分,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团队实力中人员配置是以联合体牵头方团队成员有相关借调经验人员为准,还是以联合体全部团队成员有相关借调经验人员为准?

回复: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评审部分的团队实力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问题3:商务评审部分,发行成本控制能力中“按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承销公募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的加权平均票面利率的排名计分”,后在查询方法中债券分类选取描述为“一般公司债券或公募公司债券”,是否应为“一般企业债券和公募公司债券”?

回复:商务评审部分,发行成本控制能力中“按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承销公募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的加权平均票面利率的排名计分”,在查询方法中债券分类选取描述将“一般公司债券或公募公司债券”修改为“一般企业债券和公募公司债券”。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1709: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人: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1栋;

人:陈先生;

   话:0731-8822298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室;

人:康心旭、罗婷、戴文武、孙煜;

   话:0731-8516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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