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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灯箱及LED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灯箱及LED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10185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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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灯箱及LED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 章节:四、灯箱光源及配件技术要求 内容要求:LED灯珠建议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欧司朗Osram、飞利浦Philips、科锐CREE等档次的优质产品。所有LED照明装置采用同一批次LED光源产品。 章节:六、灯箱分项技术要求 内容要求:需提供LED原厂出具的授权书和不可撤销的供货协议书;LED广告屏技术要求;需光生物安全提供第三方的光生物安全检测报告。澄清质疑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除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外,一般应当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标准,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生产厂家、供货商、施工单位或注明某一特定的商标、名称、专利、设计及原产地。澄清质疑请求: 1:取消对LED灯进行品牌的指定; 2:取消提供光生物安全提供第三方的光生物安全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 章节: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内容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基本分 2分。每增加1个类似绩加 0.5 分,最多加 3 分。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在全国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澄清质疑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澄清质疑请求:取消以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供货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中 章节: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内容要求:公共区12封灯箱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不超过10%,灯箱表面平均照度在3000lux以上,灯箱表面色温在6000K±300K范围内,整体功率在240W以下。 澄清质疑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澄清质疑请求: 本项目为供货项目,取消在投标阶段提供公共区12封灯箱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标后在货物出厂前提供公共区12封灯箱第三方检测报告。

答:投标人可提供本项目或其他类似项目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问题4:招标文件P23页 “投标人类似业绩 分值5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基本分 2分。每增加1个类似绩加 0.5 分,最多加 3 分。” 请问此规定是否为有7个业绩才能得满分?这不符合国家招投标业绩方面的相关规定,请明示。

答:是,本项设置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问题5:招标文件P23页 “2、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在全国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中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业绩中有未完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设备开箱验收记录是否为有效的得分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均为有效得分业绩。

 

问题6:招标文件P23页 “2、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在全国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灯箱和/或LED媒体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因轨道交通项目的标准与社会项目要求完全不同,请问业绩要求是否仅限轨道交通,高铁站等轨道交通的灯箱或LED媒体设备供货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请明确轨行区灯箱结构形式:“轨行区灯箱有2块底盖板,每块底盖板有2套弹力上锁的锁具和1套手动上锁的锁具。”此要求为底部开门形式描述; “轨行区灯箱下方有通信线缆支架,灯箱距支架约800mm左右,故采用上翻掀盖式灯箱”此要求是正面上掀开门形式描述。

答:轨行区灯箱采用上翻掀盖式灯箱。

 

 问题8:“公共区灯箱的开关设置在箱内底部的右端,开关朝向为开启朝右,关闭朝左。轨行区灯箱的开关设置在箱外的左侧下端,开关朝向为开启朝上,关闭朝下,开关上方加防水挡棚”“灯箱漏电断路器安装在灯箱内部,面对灯箱左下角处”开关安装位置描述不一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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