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XCG-F20220727005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12500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250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3 09:00
开标时间:2022-08-23 09:00
二、更正事项
承销费率
三、更正内容
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承销费率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承销费率上限为2.5‰/年,超过上限值的投标无效。 注:本项目承销费以发行10亿PPN债券、3+2年期发行时间为计算规模。 |
10 |
更正为:
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承销费率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承销费率上限为2.5‰/年,超过上限值的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承销费率低于2‰/年的,按2‰/年作为评标基准价,计满分10分。 注:本项目承销费以发行10亿PPN债券、3+2年期发行时间为计算规模。 |
10 |
四、其他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不作变更。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滨江路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731-8898183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508485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