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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20209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相关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XCG-F20220727005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12500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250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3 09:00

开标时间:2022-08-23 09:00

二、更正事项

承销费率

三、更正内容

                             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承销费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承销费率上限为2.5‰/年,超过上限值的投标无效。

注:本项目承销费以发行10亿PPN债券、3+2年期发行时间为计算规模。

10

更正为:

                                       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承销费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承销费率上限为2.5‰/年,超过上限值的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承销费率低于2‰/年的,按2‰/年作为评标基准价,计满分10分。

注:本项目承销费以发行10亿PPN债券、3+2年期发行时间为计算规模。

10

四、其他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不作变更。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滨江路

联系人:女士

 话:0731-8898183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人:姜先生

 话:1508485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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