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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岳麓院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岳麓院区
项目编号 43010420230210001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11-430000-04-01-77422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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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岳麓院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23]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0万元,其余98978.77万元由湖南中医药大学及省中医附一院共同筹集,招标人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岳麓院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高新区(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南边);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4.2 万平方米,其中门诊综合楼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2.7万平方米,急诊综合楼0.42万平方米,感染科楼0.3万平方米,医技综合楼2.26万平方米,住院综合楼2.25万平方米,中药研发中心1.86 万平方米,地下室4.4万平方米;并结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要求,统筹设置研究型门诊及病床、治未病中心、名老中医工作室、人才培养基地、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平台、生物资源信息样本库、循证研究基地、古籍挖掘信息库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13978.77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工程费用9481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1.25万元,预备费用10361.71万元(本次招标不含中药研发中心的相关设计)。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9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及地块土方方格网、土方平衡测算等、提供勘察咨询建议、参与和勘察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的评审、出具勘察报告,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其他工程勘察服务工作。初勘、详勘要求进行两次勘察、提交初勘和详勘两次勘察报告,施工勘察按实计量、据实结算。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及合同条款。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配合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及合同条款。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节能报告,并负责通过评审;负责出具绿建报批成果,并组织评审会议,直至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并承担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等。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除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以外的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3)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4)勘察、设计、造价每项任务仅能由一家单位独立承担,不能由多家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任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人:郑老师、何老师

 话:0731-856007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楼

人:何凯(项目负责人)、曹丽、侯议淋

 话:0731-8415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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