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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2202308290386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08-430100-04-01-728960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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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检测及监测

2.2建设地点:项目北起旺旺路,南至长沙市三环线互通星城收费站出口;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旺旺路,南至长沙市三环线互通星城收费站出口,设计路线长约5.8公里,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标准段路幅宽度60m,沥青混凝土路面,顶管井基坑安全等级定为一级。

2.4招标金额:1579362.35元。

2.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6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2.7质量要求: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原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 2024年7月31日。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 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4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检测业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3万元的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拟任监测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以证书信息为准)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监测负责人及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标人资质3.2条的要求,并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27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电话0731-88061859。

九、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人:郭先生

   话:0731-880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项目负责人:张轶(项目负责人)、唐勋焘、胡俊

  话:0731-8967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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