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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工程PPP项目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220201015012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12-78-01-064996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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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工程PPP项目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投〔2019〕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中建国际高铁西产业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中建国际高铁西产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工程PPP项目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

2.3项目概况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2.2km道路宽度40m,暂定工程量81412㎡,建安工程费约21912.07万元;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2.15km道路宽度30m,暂定工程量64500㎡,建安工程费约19737.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土石方、路基处理、排水、交通设施、绿化、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具体的项目规划指标、项目名称、范围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因工程规模、范围的变化导致咨询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 ,咨询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任何主张。

2.4服务期限项目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各设计阶段放样、地形测量、原地面测量、地形图修测、管线物探等),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并为后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过程提供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服务内容: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及方案设计(含估算文本)、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施工图设计,主要包含总体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计),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设计导则及设计任务书为准;

监理服务: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对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站前南路(马桥河路-金岭路)、黄金河南路(金岭路-马桥河路)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决策阶段: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调整;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2)设计阶段:①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4)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5)竣工阶段: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②协助委托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6)竣工财务决算编制:①确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②收集整理编制基础资料;③列出竣工财务决算书的各项投资明细并进行数据归集和整理;④汇总竣工财务决算各项投资明细,编写编制说明;⑤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书。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2年1125)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中的任意2项服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服务业绩、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服务业绩、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5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入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及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3)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4)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注:①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②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5)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6)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7)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以下一项执业资格(有效期内):①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③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能承担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所有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4)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进行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2022年1125《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2-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中建国际高铁西产业城投资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桐林坳社区桐林坳南路与银塘路交叉口

   编:/

人:黄先生

   话:13467599929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编:/

项目负责人:栋杰(项目负责人)、伍先生、王先生

  话:0731-88558559、88558556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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