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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1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8120220418012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1-430181-04-01-32340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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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投(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紫薇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

2.3项目概况紫薇路长600米,宽24米,丹桂中路长约161.4米,宽24米,丹桂西路长约1690.5米,宽24米。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及绿化等工程。总投资估算约6685.6万元。

2.4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其中驻场服务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原地貌测绘、施工勘察及探测)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包括造价工程师驻场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做好项目合同台帐、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帐 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主材询价;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即5年内(2022年09月13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即五年内(2022年913日起)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包含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或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服务或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2)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 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监理人的项目网页截图。(3)造价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造价合同协议书和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作为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的时间为准。如所提供的造价合同协议书与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髙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以全过程咨询负责人身份至少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包含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 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1)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网页截图。②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限于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管理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①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明确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913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浏阳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360130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

   址:浏阳市镇头镇

人:熊先生  

   话:13549682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普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浏阳市花炮大道金盛大厦B座403

项目负责人:阳康(项目负责人)

  话:15388029068/151164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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