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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塘三小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泉塘三小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1202205180149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11-430121-04-01-97003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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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塘三小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县发改投[2021]65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区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塘三小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县泉塘街道,东三路以东、红星路以南、兴欣路以西的地块内

2.3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办学规模为小学42个班。总用地面积33217㎡。总建筑面积为22590㎡,其中教学综合楼13500㎡,图书办公楼(含连廊)2550㎡,食堂兼风雨操场3750㎡,门卫85㎡(含主校门65㎡,次校门20㎡),环保型垃圾收集站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0㎡,地下车库出地面楼梯间45㎡,地下车库2580㎡。机动车停车位112个,其中地上37个,地下7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馆、食堂、车库等,并按标准配套购置相应设备仪器。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800日历天,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准备阶段开始,经项目实施阶段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驻场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开始驻场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施工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并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出具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所有前期报建需要的图纸及文字说明,包括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总图审批、施工图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

监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同管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主要为项目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的咨询。

1)设计阶段:①对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2)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③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3)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②编制施工图预算或者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协勛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4)竣工阶段: 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勘察、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成立至今的(成立不足1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内(2017年5月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590万元或1个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700㎡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其中2项或2项以上工作

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②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勘察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经住建部门备案),时间以勘察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③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④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⑤造价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限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

 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同时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由承担设计服务的单位派出。

 2)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监理负责人不得有在监项目)。应由承担监理服务的单位派出。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共计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得由同一专项资质的2家单位共同承接。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否决其所有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监理企业,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含2)。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 05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 年525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613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和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

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

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

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89938899 转 2、转 1。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县教育局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人:汤老师

    话:0731-84017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盛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三楼

   编:410000

联系人:汪协成(项目负责人)、朱锐

  话:0731-82513588

   真:0731-8251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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