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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木棉小学项目
项目编号 43019120220418006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103-430104-04-01-70400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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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棉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南湘江新区2022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湘新管发[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可研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棉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木棉小学项目位于东临竹山屋路,南靠L06-B26-2地块,西临青皮坝路、北接L06-B19地块。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6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634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兼礼堂、教学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总投资约19580万元(不含征拆费用)。

2.4服务期限:18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设计所含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及审批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包括报建出图(文本)、评审审查配合、内审会及评审会会务服务;施工图阶段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及方案变更等。(1)方案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设计测量、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方案文本、总图设计及单体报建图设计、立面控制手册、人防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和BIM设计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方案设计深度应达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且满足模拟清单编制要求并无条件配合概算的编制等工作,确保设计限额的可实施性;应考虑并妥善处理本工程与红线外周边规划及现状道路、水系、地块的衔接关系;按节点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配合方案批复等。(2)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BIM设计、设计单位概算编制、装配率核算等,负责完成自方案设计批复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提资施工图阶段所有必要设计工作且深度达到EPC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配合初步设计批复及建设方委托的概算编制。(3)施工图设计配合阶段:提资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并提交审查报告;完成由施工图设计引起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变更(原则上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确须变更并经建设方许可,由本任务书所指向的设计单位完成);配合建设方委托的预算编制,确保施工图设计限额的可实施性;配合现场指导材料定样,后期须符合方案阶段的设计效果等。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1)前期工作咨询:可研报告编制和三维仿真制作,按节点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配合可研批复等。(2)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应包括本工程各项专项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①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700㎡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厂房)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6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的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业绩中的勘察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②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700 ㎡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 1 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4月2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3日9: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黎先生                                  项目负责人:高运保、罗亮

电    话:0731-81868766                           电   话:0731-8455582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nzb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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