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编号2203-430000-04-05-950545,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包括提质改造、修缮工程与室外提质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499.8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包括提质改造、修缮工程与室外提质维修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院区进行外立面改造13870平方米,屋顶防水修缮2607.5平方米,装修提质改造、结构加固及相关设备购置。
1.3 工期要求:13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并对工程的设计、 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范围: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采购范围: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
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10.2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被行 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2.10.3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 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2.10.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0.5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0.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 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10.7本项目须确保在2022年 9月 30 前完成竣工验收。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 年03月 29日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 年4月25 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85899614。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转 2 转 1 或 400998000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875184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
联 系 人: 石扬 蒋新 ;
电 话: 0731-84447300转2068、13507302356。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