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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430191202202180149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2-430104-04-01-66857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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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湘新[20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坪塘街道范围内,西起白庭路,东至潇湘大道。

2.3项目概况:红桥大道(白庭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坪塘街道范围内,西起白庭路,东至潇湘大道。项目全长约3.15公里,路幅宽度36米(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宽度为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安费约34020万元。

2.4服务期限:1)初步勘察报告提供时间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2)详细勘察报告提供时间为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

3)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交2套设计方案;

4)方案设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

5)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施工变更方案(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6)勘察设计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日历时间 270天(若由于审批过程中客观原因引起的时间延误,则设计节点顺延)。设计人提交的所有约定文件需满足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各阶段进度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包括以下勘察、设计与配合阶段: 包含道路、建筑物、边坡、基坑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各项专项评审)及概算编制等;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审查配合,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变更造价咨询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202232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0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29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0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计算牵头单位的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32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325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潭州大道二段168号旅游服务中心

人:先生

话: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项目负责人:周康

话:0731-8431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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