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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街道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暮云街道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320211025016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10-430000-04-05-54235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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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暮云街道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发改【2021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暮云街道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位于芙蓉南路与西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2.3项目概况位于芙蓉南路与西湖路交汇处东北角,占地面积约31.4ha,整体地势呈东高西低,其小区分为A、B、 C三个区(A区位于西北方向,B区位于西南方向,C区位于东侧),A区和B区由东西向的西塘冲路分隔。安置区内部路网较为完善,路面宽度为5.5-20m,其中南北向车行道8条,东西向车行道共16条。共有房屋90栋,大多为4-7层的多层建筑。

改造方案:充分利用现有完好的管道作为污水管使用,对破损、沉降的排污管道和检查井、化粪池等进行更换和修复,再增加一套导排雨水系统,管道埋设后对开挖的路面进行修复;另外为确保改造后污水能顺利导排出去,计划在芙蓉南路西侧(西湖安置区至高云路段)设置一道市政污水管。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安置区内管槽开挖、管基处理、管道埋设、检查井砌筑、化粪池修复、雨水及污水接驳口 改造、管槽回填、路面恢复、增设隔油池、房屋排水立管改造、 安置区外市政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5639. 17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进场之日起计算:20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勘察(包括地质勘测及地下管线探测)工作,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编制工作;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7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供勘察、测量、设计、可研编制技术成果资料,勘察、测量、设计、可研编制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总体进度的要求。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勘察部分:包括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地质钻探和地下管线探测。

测量部分:包括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原地形、地貌、原管线位置及标高测量等。

设计服务:包括西湖安置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总体平面详细规划设计(根据可研评审要求)、方案设计(根据可研评审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列资格条件AB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满足列资格条件ABC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B.具备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C.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1年1122日起倒算1800天内)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1800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至少承担过一个投资额不少于 1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1)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业绩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明确的时间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还应提供相应的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成果文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任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证书上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设计、勘察、测量、造价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至少包含工程勘察、设计、造价中任意2项工作的咨询业绩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出)

1)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拟任项目测量负责人具有测量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担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注:拟任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测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_接受_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02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2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__(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589961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89938899 转 2、转 1。

10.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129号     

系 人:柳先生

   话:0731-86949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0号五矿万境水岸第20栋2002

项目负责人:段女士

   话:1890071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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