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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造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5202109060086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8-430105-04-01-23571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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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编号:20210021MLSLX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城投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造价)。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项目概况:由X06-A27、X06-A33两个地块组成,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中X06-A27地块(位于马栏山路和创新路交叉口的北侧,北临马栏山视频文创园星梦路,东临公园景观东道,南临创星路,西侧为待出让商业商务地块)容积率1.0,建设用地面积约16602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6602平方米,主要为文娱综合体、配套商业、地下车库等业态,限高24米;X06-A33地块(位于文创路与创新路交叉口南侧,南临马栏山视频文创园芒果路,西临文创路,东侧、北侧均为公园绿地)容积率2.7,建设用地面积约6666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7998.2平方米,主要为商务办公、配套商业、地下车库等业态,限高40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合计约55580平方米。当前设计方案未定,预计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

2.4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止,各专业设计的设计周期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周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服务: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包含钢结构及二次深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绿色建筑(一星)、海绵城市、BIM、泛光照明、门窗及幕墙(含二次深化)、室内精装、景观园林(含红线周边环境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地下车库停车动线系统、设备选型意见;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外部场地管线综合设计;红线内项目配套工程设计;地上部分停车场、道路衔接工程、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设计;本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配合、报批、报建以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

2)监理服务: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采购监造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桩基础、主体建安工程、土建粗装修、人防工程、总图(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及红线内挡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精装修工程等相关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档案资料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自项目启动开始至本工程竣工交付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以及负责协调与工程有关的参建单位(包括业主、施工、设计、勘察),并协助业主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包括质安监、造价、档案、环保、消防、人防、建设、计划、规划、计监等部门)与本工程有关事项等相关服务内容。

3)造价咨询服务: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片区新媒体中心项目造价咨询工作(不含结算及前期造价咨询单位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部分、地下部分各业态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消防、装饰装修、外立面装修、泛光照明、园林景观等范围内的所有专业,不包括临时用水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围墙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阶段:各类设计方案的成本测算(包括同类设计的不同方案或不同版本图纸的测算);材料、设备造价方面选择的意见,图纸审核及设计建议;

②招标阶段:根据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对招标答疑进行回复;完成清标资料的整理;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提出造价管理条款;

③施工阶段:编制施工图重计量及施工图预算、审核中标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重计量及施工图预算,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作为独立的一方,做好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审核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计算工程实物量、组织与工程有关服务、变更材料设备的询价、人材机调差、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与工程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洽谈索赔事项、建立台账等动态造价控制;每月向委托人提交成本报告;根据合同及最新政策性文件进行的换算、变更估价等造价咨询工作;

④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本次招标不含竣工结算服务,但咨询人需根据委托人需求配合业主和结算审核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⑤审核各个阶段与造价有关的文件,各个阶段指标含量分析及材料设备价格咨询;对成本台帐及资料的管理,协助委托人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⑥咨询人必须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委托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参与咨询,满足工程需求。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必须参加每周进行的有关成本例会;

⑦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资格条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①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中的任意两项业绩。

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②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专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③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2)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3)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3.2.5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兼任】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土建(含精装修)专业驻场人员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且上述驻场人员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5)拟任安装(水暖电)专业人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专业)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专业),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6)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派现场监理部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除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外,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土建专业和机电专业各1人),监理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含精装修)专业驻场人员、拟任安装(水暖电)专业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含精装修)专业驻场人员、拟任安装(水暖电)专业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对拟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和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和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提供相关书面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承诺书”),如中标后按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进行配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如为3家,必须由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分别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须具备3.2.1资格要求的设计资格条件)或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须具备3.2.1资格要求的监理资格条件)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予以补偿: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二名和第三名的进行设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5万元、3万元;中标人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9919392,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城投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栋

人:周先生

话:0731-88222956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 208 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 19 层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2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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