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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及配套建筑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及配套建筑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3310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018-430102-93-01-037529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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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5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勘察、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及配套建筑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1.3建设规模及概况:长沙市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项目已经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5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该基地地处人民路以北,纬十一路以南,京珠高速东辅道以东,杉木路以西,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4170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9702平方米,地下面积约42000平方米。设计指标需满足规划条件书和规划依据图的要求。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设计周期(含勘察):55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规划及方案设计;

2)可研设计阶段:待规划及方案设计审批后通过后  20 天完成可研设计;

2)初步设计阶段:待可行性研究审批后通过后  20天完成初步设计件,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前完成相应设计文件。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

1.8.1.设计范围

概念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建筑三维仿真模型、可行性研究报告、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除主体建筑设计外,还包括装配式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消防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景观亮化和楼宇亮化设计、交通标识、小区标识等与工程相关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包括门窗、栏杆、幕墙、外立面等与工程相关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二次供水设计、红线范围内配电系统设计、太阳能专项设计等与工程相关专项设计);地质详细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至本项目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内容,现场设计服务及相关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

1.8.2.总体要求

    各阶段设计必须满足城市控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规划主管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各阶段报批报建备案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7平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的设计项目)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中完全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2.4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勘察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7平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的勘察项目)入围勘察业绩(提供勘察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未注明勘察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勘察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建筑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424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3.1.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3.2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保函。

(2)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3)保函应采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报价标书内容”

第(8)项规定的格式文本。

(4)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3.3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2)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3)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承保信息),点击【立即投保】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立即支付】,跳转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系统反馈投保成功通知。

(4) 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428(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2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答疑文件将会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0 5 26 900时(北京时间)

11.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疫情期间,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的集中验证工作。

本项目疫情期间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

七、中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3名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10.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10.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一、招标人:

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十二、行政监督: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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