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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鲲鹏计算产业软硬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鲲鹏计算产业软硬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2399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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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江鲲鹏计算产业软硬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经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岳经投字【2019】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长沙崐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鲲鹏计算产业软硬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园区望江路北片,长韶娄东延线以南,茯苓路与紫苑路交汇处东侧。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2栋4层的厂房,1栋8层的车间用房以及1栋1+5层的配套楼,以及雨棚、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点、废物收集点、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市政管线建设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8654.50㎡,建筑占地面积8738㎡;总建筑面积48888.11㎡。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18051.6㎡,地上建筑面积为17295.6㎡,地下建筑面积为756㎡;二期总建筑面积30836.51㎡,地上建筑面积为27155.52㎡,地下建筑面积为3680.99㎡。总投资约37886.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共计约28871.51万元。(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发包人有权对上述工程规模根据实际开发需要实施调整)。

2.4工程造价:项目投资估算约37886.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871.51万元。

2.5工期要求:一期工期120天,含设计工期,二期工程发包人可根据实际开发需要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启动时间及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为湖南湘江鲲鹏计算产业软硬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三通一平)、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全过程等均属本项目发包的范围。

2.8.1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配合甲方从设计源头控制成本,参与整个项目的管理。

2.8.2施工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地下室及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装饰工程(含室内外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电)、电梯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含洁净空调)、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内部道路、综合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最终以招标人审定下发的施工图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包括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入围业绩:

3.1施工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0万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具体要求:施工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2设计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的工业厂房设计业绩。具体要求:设计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则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影印件),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或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1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需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5投标人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的综合评标法。

5.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5.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

5.5投标人所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基本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6.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6施工企业入围工程业绩。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6.7设计企业入围业绩。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则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影印件);

6.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10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基本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基本资格审查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11拟任设计负责人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职称证。

6.12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6.13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

6.1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两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文件执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其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总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坤颐国际1栋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基本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岳麓高新区》http://www.ylkjy.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崐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坤颐国际1栋1307室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31-89787575

11.行政监督

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5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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