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3)承诺”进行更正。
原“接受承诺,适用于所有投标人”,现更正为“接受承诺,仅适用于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