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6-214HNE961458)”《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做如下澄清补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与此同时,因项目需要,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08日
附件一: 澄清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原文 |
澄清问题 |
澄清答复 |
|||||||||||||||||||||||||||||||||
商务部分 |
|||||||||||||||||||||||||||||||||||||
1 |
第五章 招标公告 |
2.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 (2)原2号线一期和西延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的32列车软硬件更新、改造及调试; |
投标人理解为只为满足线路贯通运营目的的改造,请澄清。 |
按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2.1招标供货范围 执行。 |
|||||||||||||||||||||||||||||||||
2 |
第五章 招标公告 |
2.2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主要规格: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首列车的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全部列车于2022年12月份前完成交付。 |
首列车的生产周期不足,考虑到技术联络确认、物料采购等周期,建议车辆交货期在设计联络阶段由中标人和业主协商,全部列车于2022年12月份前完成交付,交货期保证满足开通运营的要求。请澄清。 |
按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3 工程计划 执行。 |
|||||||||||||||||||||||||||||||||
3 |
第六章 专用须知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5.项目管理 |
2. 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 12) 主要部件供应商的选择与确定 b) 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件:电气牵引系统、辅助电源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空气制动和风源系统、列车广播及乘客信息显示系统、车辆空调、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列车自动控制及车载设备、车辆的内装外饰、车辆的钥匙系统等; 5.10 主要部件投标方的选择 …… 5.10.2 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件:空气制动系统、空调及采暖系统、受电弓、弓网监测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列车广播设备及乘客信息显示系统、车门系统、车钩和缓冲装置、贯通道、齿轮传动装置(含联轴节)、一系簧、空气弹簧、减震器、车体材料、内饰材料及内装(包括铝蜂窝地板、地板布等)、照明系统、蓄电池组、电气连接器、LCU装置等。 |
主要部件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澄清。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专用须知 一、说明 2.4 ※合格的投标人 12) 主要部件供应商的选择与确定 ”第b)条以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5.10.2为准。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对应内容修改为“b) 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件:空气制动系统、空调及采暖系统、受电弓、弓网监测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列车广播设备及乘客信息显示系统、车门系统、车钩和缓冲装置、贯通道、齿轮传动装置(含联轴节)、一系簧、空气弹簧、减震器、车体材料、内饰材料及内装(包括铝蜂窝地板、地板布等)、照明系统、蓄电池组、电气连接器、LCU装置等”。 |
|||||||||||||||||||||||||||||||||
4 |
第六章 专用须知 |
11.15 投标人(如中标)负责国内设备和零部件的采购和整车的生产,整车交货后,投标人(如中标)只向招标人开具采购、生产及组装费用的发票; |
投标人(如中标)只向招标人开具采购、生产及组装费用的发票,投标人理解本项目为含服务的产品混合销售,相关服务费不单独开具服务费税点发票,均计入设备费用,按设备费用销售税点开具发票。请澄清。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
5 |
商务部分 第七章 专用合同 (二)合同专用条款 |
33.3.1专用条款第18条18.2合同价款采用分阶段方式按下表进行支付修改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令)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投标人理解根据分段支付办法,本项目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其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申请车辆、备件工具到货款时,开具车辆、备件工具价值的100%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其他款项,开具的商业发票为相应款项金额的正式商业收据。 |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技术部分 |
|||||||||||||||||||||||||||||||||||||
1 |
第1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
1.8.8 ……列车车体总长度应小于等于118m。 |
考虑与既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整车尺寸的最优设计,建议修改为: 1.8.8 ……列车车体总长度约118m。 |
同意此建议,列车总长与2号线既有列车保持一致。 |
|||||||||||||||||||||||||||||||||
2 |
第1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
1.8.13.1车辆应符能满足《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03) 标准中B2型(接触网受电弓)车辆限界的规定及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车辆限界(具体详见附件2)要求 |
经分析,招标文件的附件2是根据地铁限界标准(CJJ/T 96-2018)绘制,与招标文件1.8.13.1中定义的标准版本不一致,请澄清车辆应符合的限界标准是CJJ96-2003还是CJJ96-2018。 |
车辆应同时按照《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03)及《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18)完成研究报告,差异部分待设计联络最终确定。 |
|||||||||||||||||||||||||||||||||
3 |
第1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
1.12.1车辆的设计、制造及所选用的材料、部件的防火要求符合DIN5510标准或等同标准的相应等级。 |
因DIN5510已被废止,建议增加EN45545标准。 建议修改为:车辆的设计、制造及所选用的材料、部件的防火要求符合DIN5510标准或EN45545或等同标准的相应等级。 |
车辆的设计、制造及所选用的材料、部件的防火要求应符合EN45545或等同标准的相应等级。 |
|||||||||||||||||||||||||||||||||
4 |
第1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
1.14.8.4转向架基础制动装置采用部分带停放制动的单侧踏面制动的单元制动缸,每个转向架装有四个单元制动缸,停放缓解装置应便于在车侧操作,无干涉,且能对一个转向架的停放制动进行缓解。 |
描述中“单元制动缸”应意为“单元制动器” 建议修改为: 转向架基础制动装置采用部分带停放制动的单侧踏面制动的单元制动器,每个转向架装有四个单元制动器,停放缓解装置应便于在车侧操作,无干涉,且能对一个转向架的停放制动进行缓解。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5 |
第3章 对辅助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3.1.2 (5) 输入电压在DC1000-1800V范围内逆变器能输出额定负荷。 |
根据标准EN50153, 牵引和辅助逆变器在DC1350V以上应保持额定载荷,当网压低于DC1350V时,应降功率 建议修改为:输入电压在DC1000-1800V范围内逆变器能满足列车载荷正常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6 |
第3章 对辅助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3.8.1.1型式:碱性镉-镍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免维护型。 |
长沙既有项目情况:长沙1至5号线线采用铅酸,长株潭西环线、6号线线采用碱性,两种形式的蓄电池均有应用,其中碱性蓄电池需加液,与免维护的要求矛盾。 建议修改为: 型式:碱性镉-镍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少维护型,或明确类型。 |
明确为碱性镉镍蓄电池,满足TB/T 3061-2016的相关要求。 |
|||||||||||||||||||||||||||||||||
7 |
第3章 对辅助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3.8.1.4蓄电池应是环保、全密封免维护轨道车辆专用型电池,设计使用寿命至少8年,蓄电池寿命期后子供应商应回收报废的蓄电池(持环保部门颁发的证明);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 |
1)全密封免维护轨道车辆专用型电池”和“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是对描述酸性蓄电池的描述。而3.8.1.1并未限定只能选用酸性蓄电池。 2)根据碱性蓄电池标准IEC60623,碱性蓄电池的荷电保持能力的定义为:将满充态的蓄电池开路搁置28天时间(平均环境温度应为20℃±2℃),搁置期间,允许温度在短时间内的偏差在20℃±5℃范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以0.2ItA恒流进行放电,放电持续时间应不小于4 h。由于额定容量的定义为“以0.2ItA恒流进行放电,放电持续时间应不小于5h”,换算为自放电率为不大于(5h-4h)/5h*100%=20%。 建议修改为: 蓄电池应是环保、少维护轨道车辆专用型电池,设计使用寿命至少8年,蓄电池寿命期后子供应商应回收报废的蓄电池(持环保部门颁发的证明);酸性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碱性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20%。 |
将3.8.1.4 修改为,“蓄电池应是环保、少维护轨道车辆专用型电池,设计使用寿命至少8年,蓄电池寿命期后子供应商应回收报废的蓄电池(持环保部门颁发的证明);碱性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20%。” |
|||||||||||||||||||||||||||||||||
8 |
第3章 对辅助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3.10.2每个低压回路的回流电路最终都应经接地开关连接到一个总的接地点上。 |
目前低压回路的回流电路大多采用接地电阻接到一个接地点上 建议修改为: 每个低压回路的回流电路最终都应经接地电阻连接到一个总的接地点上。 |
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差异处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9 |
第4章 对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的技术要求 |
4.5.2.1监视及诊断对象 火灾报警信号(需有串行接口) |
目前长沙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项目火灾报警与TCMS 接口为IO接口,为保证与既有车辆的一致性。 建议修改为: “监视及诊断对象火灾报警信号”。 |
火灾报警信号,接口形式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10 |
第4章 对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的技术要求 |
4.11.1.3 列车中央控制单元及列车所有子系统控制单元应具有以太网接口,使各单元可连接至维护以太网总线。各子系统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 牵引系统; 辅助电源系统; 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 弓网在线监测系统; 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 |
第四章要求具有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但在第九章转向架章节及第十一章智能运维系统中均无对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要求,投标人理解本项目无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请澄清。 |
按第四章具有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执行。 第十一章智能运维系统章节中增加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相关要求: 本项目智能运维系统供货范围包含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26列套),系统采用冲击、振动、温度三参数复合传感器对轴箱轴承、齿轮箱轴承和电机轴承进行实时监测,实现被监测部件的自动实时故障诊断、精确定位和分级预报警,具体安装位置及方案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
|||||||||||||||||||||||||||||||||
11 |
第5章 对制动和风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5.1.16热容量 在所有动车电制动停止工作的情况下,空气制动系统及所有空气驱动的部件的设计应能满足列车正常运行性能的要求。在车轮和闸瓦极限温升允许下,允许列车以最大的运行速度限定的运行速度(不小于60km/h)和AW3载荷条件且按每站停车、站停时间30秒条件运行。保持所设计的满负荷常用制动减速度及紧急制动减速度。投标方应提供详细方案,并符合TB/T 3118-2005《铁道车辆用合成闸瓦》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
摩擦制动热容量问题是一个热量累积的复杂过程,制动初速、坡道、站间距和运营习惯等因素会综合作用并影响摩擦副的温度。在前提条件(线路参数、弯道限速、牵引系统特性等)不够充分的情况下,目前阶段很难评估特定工况下的热容量问题。建议在设计阶段,将会综合所有的设计输入和前提条件,进行热容量计算,在必要时将会给出特定工况下的限速建议。。 建议修改为: 热容量 在所有动车电制动停止工作的情况下,空气制动系统及所有空气驱动的部件的设计应能满足列车正常运行性能的要求。在车轮和闸瓦极限温升允许下,允许列车以限定的运行速度(限速值在设计阶段确认)和AW3载荷条件且按每站停车、站停时间30秒条件运行。保持所设计的满负荷常用制动减速度及紧急制动减速度。投标方应提供详细方案,并符合TB/T 3118-2005《铁道车辆用合成闸瓦》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2 |
第5章 对制动和风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5.2.3.5应提供完整、快速反应的闭环数字式制动控制系统使实际输出的制动力偏差不超过±5%。投标方应保证制动系统在任一单个的控制元件故障时不会导致超过一辆车的制动力丧失。 |
国内成熟项目的电空制动系统 模拟式制动系统。系统是采集的制动缸压力值,制动力是通过杠杆比和传动效率计算得出。因此建议采用制动缸 ,在项目执行和使用过程中更为便利和准确。 建议修改为: 应提供完整、快速反应的闭环数字式制动控制系统使实际输出的制动力偏差不超过±5%或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投标方应保证制动系统在任一单个的控制元件故障时不会导致超过一辆车的制动力丧失。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3 |
第5章 对制动和风源系统的技术要求 |
5.4.6冷却器 风源系统应设有冷却器,它输出压缩空气的温度应不高于环境温度12℃。 |
TB/T2710.2-2015第4.4.5节规定: 螺杆空压机在额定压力和额定转速下的排气温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吸气温度不超过30℃时,螺杆空压机的排气温度不应超过吸气温度20℃。 建议修改为: 冷却器 风源系统应设有冷却器,它输出压缩空气的温度应不高于环境温度2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方案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14 |
第6章 列车广播设备和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
6.1.3.1(4) 数字报站器 要求提供数字化自动报站功能,所有的报站信息存储在CF卡等可移动存储介质中,招标方可以方便地更改广播内容,通过系统接口进行广播内容更新; 要求用普通话、英语进行广播,广播内容由招标方确定。招标方须提供列车报站、服务信息、服务用语广播的档案,车辆投标方提供两次以上录音,并上载到所有列车广播系统内; |
根据业内经验,数字报站器集成于司机室控制主机的中央控制器中,不需要单独设置数字报站器,但必须满足功能要求。投标人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
满足自动报站功能需求,自动报站功能实现方式在设计联络最终确定。 |
|||||||||||||||||||||||||||||||||
15 |
第6章 列车广播设备和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
6.1.3.2(3) LCD地图播放控制器 该系统应能够对列车中央控制单元(或由ATC,也可由司机通过司机室HMI设置)发来的触发信息,触发与其对应的显示,显示到达站、车门打开侧及下一个将要到达站的有关信息,并与数字报站广播同步。 |
现有方案中LCD动态地图显示预设模板,无需单独设置LCD地图播放控制器,但必须满足功能要求。投标人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6 |
第6章 列车广播设备和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
6.2.2.1客室LCD显示屏 每个车厢的两侧共设8台不小于18.5″LCD显示屏,其中4块显示地面PIS系统传送的视频文件,另外4块LCD显示屏显示移动数字电视传送的视频文件。 |
请明确移动数字电视信号供货方及接口,目前长沙既有项目已经取消移动数字电视信号。建议修改为:6.2.2.1客室LCD显示屏 每个车厢的两侧共设8台不小于18.5″LCD显示屏,其中4块显示地面PIS系统传送的视频文件,另外4块LCD显示屏能显示视频文件。 |
每个车厢的两侧共设8台不小于18.5″LCD显示屏,其显示内容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17 |
第7章 对车用空调机组及其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 |
7.1.17列车静止时,空调装置正常工作,在客室内空调装置的回风口下方0.3米处测量的噪声值不应超过68dB(A)。 |
根据TB1804,空调机组的噪声考核标准为整机噪声≤78dB(A)。同时,根据1.11.8.1(1):静止条件下辅助设备的噪音列车处于静止状态和自由声场内,所有辅助设备正常运行时,客室、司机室内部沿车辆中心线、距离地板面1.5米高处至少测量3个点,客室测得的噪声平均值不得超过68dB(A)。 建议该处与1.11.8.1(1)保持一致,建议修改为:列车静止时,空调装置正常工作,客室内部沿车辆中心线、距离地板面1.5米高处至少测量3个点,客室测得的噪声平均值不得超过68dB(A)。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8 |
第7章 对车用空调机组及其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 |
7.2.5.3列车性能指标测试验收项目表 序号18 车辆噪声测试 试验地点 车辆制造厂 |
车辆噪声测试具体地点需根据项目资源确定,建议修改为: 序号18 车辆噪声测试 试验地点 车辆制造厂或其他地点。 |
修改为“序号18 车辆噪声测试 试验地点 车辆制造厂或其他地点,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19 |
第7章 对车用空调机组及其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 |
7.4.8制冷系统运转时,气流速度须高于0.07m/s,避免出现“静态区域”,客室内距地板面1.6米处,平均微风速约为0.3~0.6m/s,以保证乘客身体感到舒适。 |
根据CJ/T 354-2010,系统运转时,客室内气流速度>0.07m/s,系统测试时规定的客室内风速测点在24℃-28℃时最大气流速度小于等于0.9m/s。行业内车辆微风速约为0.2m/s,且没有标准对此要求。建议修改为:制冷系统运转时,气流速度须高于0.07m/s,系统测试时规定的客室内风速测点在24℃-28℃时最大气流速度小于等于0.9m/s。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
|||||||||||||||||||||||||||||||||
20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3.2.1地板布采用标称厚度大于等于2.5mm橡胶地板布或PVC材料。 8.3.2.3抗香烟灼烧:根据EN 1399相关要求:程序A(挤熄)≥4级,程序B(燃烧)≥3级; 抗磨损性:地板布耐磨层须结构紧密,密度高,不含气泡;按照ISO 4649标准,在方法A和5N的负载下,地板布耐磨损性能≤250mm3; 8.3.2.3抗拉性:根据ISO 37,地板布拉伸应力应满足≥5MPa。按照EN684将两块阔度为5cm的地板布焊接在一起,然后用拉力机将其拉开,直至焊缝断裂,要求拉力≥10 daN/cm; |
1.PVC无法达到抗香烟的等级要求,只能达到2级。 2.抗耐磨性指标为橡胶地板布,PVC地板布的耐磨性标准ISO 9352,≤400mg。 3.EN 684实验标准适用于PVC地板布,橡胶地板布无缝拼接,不适用。 第1和2这两条技术指标决定地板布只能使用橡胶地板布。 第3技术指标决定地板布适用PVC。 建议统一。结合长沙以往地铁项目均是橡胶地板布,建议删除PVC材料,删除抗拉性实验指标。 |
明确采用橡胶地板布。 |
|||||||||||||||||||||||||||||||||
21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3.2.3尺寸稳定性:地板布须有特别设计,用以防止受气温和湿度影响而膨胀或收缩;按照EN 434标准,把地板布样板放进烘炉,以80℃高温加热6小时,冷却后量其长度与宽度与加热前的差别≤±0.4%。 防火及烟雾性能:根据BS6853,不低于1a级; 抗弯折性:根据EN 435,方法A,弯折直径20mm,无裂痕出现; 耐腐蚀性:满足EN 423标准,不受稀释的酸性物质影响; |
EN 434标准已废止,建议改为ISO 23999;BS 6853已废止,建议改为EN 45545; EN 435已废止,建议改为ISO 24344; EN 423标准已废止,建议改为ISO 26987; 请澄清。 |
按照与EN434、EN435、EN423等同标准的相应等级执行,具体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
|||||||||||||||||||||||||||||||||
22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3.2.3颜色稳定性:按照ISO 4582或等同标准,利用人造紫外光照射地板布,随后利用一个颜色度量比例尺度量地板布颜色变化的程度,要求评分≥7; |
行业内对颜色稳定性的标准多使用ISO105-B02,蓝色卡读书至少为:≥6级或灰卡读数至少为:≥3,建议修改或者添加颜色稳定性标准。 |
颜色稳定性:按照ISO105-B02或等同标准,蓝色卡读数至少为:≥6级或灰卡读数至少为:≥3。 |
|||||||||||||||||||||||||||||||||
23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3.3.2侧墙内板采用铝板或铝蜂窝板复合材料,背面装有吸声材料以提高吸声性或采用更优材料 |
吸音材料安装在车体侧墙上,不是安装在内装侧墙背面。建议修改为‘侧墙内板采用铝板或铝蜂窝板复合材料,背部与车体侧墙之间装有吸声材料以提高吸声性或采用更优材料 |
达到降噪及防火要求,安装方式在设计联络最终确定。 |
|||||||||||||||||||||||||||||||||
24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4.1 车门的基本技术参数: (14) 列车乘客疏散采用侧式平台疏散方式,具体疏散时车门开门方式和数量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
请澄清,本项目区间疏散方式是否为全线侧面疏散平台疏散。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5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2.13 投标方应请地铁车辆工业设计经验丰富的国际著名专业设计公司对本项目列车车体的外部造型、内部装饰和列车头部及司机室进行设计,分别提供至少5套详细美工方案、5套三维效果图及一套动画演示以向招标方汇报和选定。 |
因本项目须与原2号线贯通,且投标时间紧,建议修改为: ……分别提供至少3套详细美工方案及三维效果图以向招标方汇报和选定。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6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10.2.2司机室照度,在司机台面为5~10 Lux。 |
照度值无法控制在5到10Lux如此小的范围内。根据行业行业经验, 建议修订为 “在司机台面不低于10 Lux”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7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5.1.2(4)磨耗条寿命不小于2年。篷布使用寿命不小于15年。 |
目前DIN5510国外已被废止,本项目建议统一为EN45545标准。根据行业内经验,满足EN45545防火标准要求的棚布一般为硅橡胶材质,使用寿命一般为12年,建议在大修时更换。 建议修改为“磨耗条寿命不小于2年。篷布使用寿命不小于12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8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7.9.3 弹性缓冲器弹性吸能元件有效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年,机械结构件不少于30年。 |
根据行业内经验,推荐缓冲器中橡胶件或其他缓冲元件使用寿命一般为6年,超过使用寿命橡胶的缓冲性能可能降低,建议在一个架修周期时更换缓冲器。 建议修改为:“弹性缓冲器弹性吸能元件有效使用寿命应不少于6年,机械结构件不少于30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29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4.2车门系统主要功能 故障指示和诊断功能,并提供足够的数据储存容量不小于128K,最大可储量不小于500条故障信息。储存的故障信息至少包括:故障名称、代码、发生日期和时间、消失日期、时间、驱动电机电流曲线、电机电压曲线、电机电流学习曲线、门开度曲线等。 |
根据目前行业现状,故障信息无法存储电机电压曲线、电机电流学习曲线,系统具备学习功能,可记录故障名称、代码、发生日期和时间、消失日期、时间、驱动电机电流曲线、门位置,且增加记录电机电流曲线后,128k容量大小无法满足存储500条故障信息的需求。建议此功能在设计联络阶段讨论确定。 |
储存容量按需求提供,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30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4.4.5 故障隔离 隔离装置触发后,它使车门与其供电回路断开连接,使车门处于持久关闭的状态,紧急解锁装置功能失效,关闭车门的所有控制功能,脱离控制系统。 |
隔离装置触发后,车门不会断电,门控器还需要保留基本通信功能,不再响应控制功能。 建议修改为:隔离装置触发后,车门处于持久关闭的状态,紧急解锁装置功能失效,关闭车门的所有控制功能,脱离控制系统。 |
修改为“隔离装置触发后,车门处于持久关闭的状态,紧急解锁装置功能失效,关闭车门的所有控制功能,脱离控制系统”。 |
|||||||||||||||||||||||||||||||||
31 |
第8章 车体及内装设备 |
8.4.9.1 型式试验 开关门的噪音在距门0.3米,离地板面高1.6米处应≤68dB(A)。 |
依据GB-T 30489 2014-城市轨道车辆客室门标准,测量方法为距离车内地板面1.2m,车内水平距机构中心1m,测得的噪声≤68dB(A)。 建议修改为:开关门的噪音在距门1米,离地板面高1.2米处应≤68dB(A)。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32 |
第9章 转向架 |
9.2 重量:动车:约7.0t 拖车:约4.6t |
根据以往工程设计成熟经验,动车转向架重量约7.6t,拖车转向架重量约5.5t,此条建议修改为: 重量:动车:约7.6t 拖车:约5.5t。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重量在设计联络阶段、按照细化方案讨论。 |
|||||||||||||||||||||||||||||||||
33 |
第9章 转向架 |
9.5.2.1(3)当空气弹簧失效时,紧急橡胶弹簧可作为保护装置防止车体地板过度倾斜,并能保证车辆仍可按正常速度一个往返运行。 |
长沙2号线一期项目为保证车辆仍可按限制速度一个往返运行,为与既有项目保持一致 建议修改为: (3)当空气弹簧失效时,紧急橡胶弹簧可作为保护装置防止车体地板过度倾斜,并能保证车辆仍可按限制速度一个往返运行。 |
修改为“当空气弹簧失效时,紧急橡胶弹簧可作为保护装置防止车体地板过度倾斜,并能保证车辆仍可按限制速度一个往返运行,限制速度值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34 |
第9章 转向架 |
9.9.3.2齿轮箱采用球墨铸铁分体式结构 |
长沙2号线一期项目齿轮箱最终采用铸钢分体式结构,为与既有项目保持一致,建议此项修改为:齿轮箱采用球墨铸铁分体式结构或铸钢分体式结构。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35 |
第9章 转向架 |
9.9.4.8接地装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 66 |
长沙2号线一期项目接地装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 65,为与既有项目保持一致,建议修改为:接地装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 65。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36 |
第9章 转向架 |
9.10.2.3联轴节的性能能满足100km/h列车回送运行速度要求 |
本项目为80KM/H B型车,建议修改为:联轴节的性能能满足80km/h列车回送运行速度要求。 |
修改为“联轴节的性能能满足80km/h列车回送运行速度要求”。 |
|||||||||||||||||||||||||||||||||
37 |
第9章 转向架 |
9.15 转向架试验 表9.1 试验项目 15试验类型:轴箱温升试验,详细内容:应对第一列首列车的所有轴箱温升进行测试,在规定的最大负荷和最高转速下,正、反两个方向各运转45 min,测量轴箱外各点的温升,不得超过30℃。在测试时,如果有一个数据超出规定的温升值,则应对所有车辆进行测量。 |
温升一般用K来表达,即1K=?1℃,指的是温度上升了1°,为定义准确,此处建议改为:15试验类型:轴箱温升试验,详细内容:应对第一列首列车的所有轴箱温升进行测试,在规定的最大负荷和最高转速下,正、反两个方向各运转45 min,测量轴箱外各点的温升,不得超过30K。在测试时,如果有一个数据超出规定的温升值,则应对所有车辆进行测量。 |
修改为“15试验类型:轴箱温升试验,详细内容:应对第一列首列车的所有轴箱温升进行测试,在规定的最大负荷和最高转速下,正、反两个方向各运转45 min,测量轴箱外各点的温升,不得超过30K。在测试时,如果有一个数据超出规定的温升值,则应对所有车辆进行测量。” |
|||||||||||||||||||||||||||||||||
38 |
第9章 转向架 |
9.13踏面清扫装置 车辆具有踏面清扫功能。投标方提供具体的方案。 |
车辆基础制动装置为踏面制动单元,车辆具有有踏面清扫功能,无需单独安装踏面清扫装置。建议修改为: 踏面清扫功能 车辆具有踏面清扫功能。投标方提供具体的方案。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39 |
第10章 车辆联挂 |
10.3 空气管路连接 密接式车钩联接面处设有总风管和列车管自动连接接头。半永久式牵引杆或半自动车钩上设总风管(不锈钢管)。 |
“列车管”不适用于地铁项目。 建议修改为:“密接式车钩联接面处设有总风管自动连接接头。半永久式牵引杆或半自动车钩上设总风管(不锈钢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方案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40 |
第11章 智能运维系统 |
11.3.8 数据集成采集系统 (1)系统概述 |
招标要求的车载子系统部分的功能需要地面系统实现,但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不包括地面分析系统软件硬件,智能运维网络关系图包含地面应用系统; |
本次招标包含地面分析系统软件硬件。地面系统硬件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等,软件包括为实现车辆智能运维所需的专用及通用软件。 地面系统主要实现远程状态监测、远程故障报警、故障实时诊断、运行事件诊断、大数据专家诊断系统、健康管理与寿命预测、智能维护、检修支持等功能。 具体方案在设计联络阶段最终确定。 |
|||||||||||||||||||||||||||||||||
第11章 智能运维系统 |
11.2 供货范围 车辆智能运维系统供货设备清单表如下:
11.3系统技术要求 (图片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图16-1 智能运维系统网络关系图 |
||||||||||||||||||||||||||||||||||||
41 |
第11章 智能运维系统 |
11.3.8 数据集成采集系统 车地无线传输子系统实现监测信息在车载子系统与地面子系统之间的车地无线传输接入与控制。车载通信网关实现车载子系统到无线传输网络的接入,地面通信网关实现地面子系统到无线传输网络的接入,车载通信网关和地面通信网关共同实现监测信息车地无线传输的数据链路的管理和维护。车地无线传输也可使用视频监控大容量转储系统实现。 |
请澄清本项目的车地无线传输、车载通信网关、地面通信网关、大容量转储系统及其地面设备,在车辆与地面PIS的供货范围切分。 |
大容量转储系统的车地无线传输采用WIFI6技术方案。 车载视频回传的车地无线传输系统天线由通信系统提供,安装由车辆供货商负责,通信供货商进行督导。 车辆提供通信系统车载设备所需的安装空间、电源和接地等条件,完成车载设备安装及线缆敷设。 车载摄像头:支持H.265。 |
|||||||||||||||||||||||||||||||||
42 |
第13章 系统保证 |
13.4.4.3 车辆的维修计划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检修周期:表12-1“检修种类 定修 里程15(万公里) 时间(年)1.25” 13.5系统保证分析之基本条件及规则中“每辆车每年的运行里数:15 万公里(暂定)”。 |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检修周期: 表12-1中“检修种类 定修 里程15(万公里) 时间(年)1.25”与13.5系统保证分析之基本条件及规则中“每辆车每年的运行里数:15 万公里(暂定)”不一致。请对相关数据进行澄清。 |
按“13.5系统保证分析之基本条件及规则中‘每辆车每年的运行里数:15 万公里(暂定)’ ”执行。 |
|||||||||||||||||||||||||||||||||
43 |
第13章 系统保证 |
附件12-5可靠性、可用性及可维护性目标 假设列车运行数据如下:
第13.5.1条款中列车每天运营时间:18小时(暂定)。 |
1、每列车平均每天运行时间 12小时与第13.5.1条款中列车每天运营时间:18小时(暂定)的数据不统一; 2、每月列车运行车公里(Car Km)总数目、每月列车运行列车小时(Train Hour)总数目计算的数据与1.2条款及13.5.1不统一, 请对相关数据进行澄清,以哪一条要求为准。
|
按“列车每天运营时间:18小时”执行。 |
|||||||||||||||||||||||||||||||||
44 |
第16章 试验设备 |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满足车辆及其系统设备维修要求的维修专用工具,用于所供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维修专用工具包括:测量/测试仪器仪表、接线工具、牵引电机及齿轮箱拆装工具等……” |
招标人理解,本条招标要求是涵盖对车辆及车辆牵引系统的通用要求,是对车辆专业日常维护和检修工具的例举,具体根据技术要求及方案由投标人建议。牵引电机为牵引系统供货范围,则牵引电机拆装工具由牵引系统负责考虑。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由车辆供货商供货。 |
|||||||||||||||||||||||||||||||||
45 |
第16章 试验设备 |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满足车辆及其系统设备维修要求的维修专用工具,用于所供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维修专用工具包括:测量/测试仪器仪表、接线工具、牵引电机及齿轮箱拆装工具等……” |
招标人理解,本条招标要求所列举工具是对车辆专业日常维护和检修工具的例举,具体根据技术要求及方案由投标人建议。齿轮箱拆装工具主要用于齿轮箱制造与返厂拆卸与组装,而齿轮箱的日常维护内容在招标文件第9章9.9.1.6小节已有说明,即“齿轮箱的维修仅限于观察检查和更换润滑油”,观察检查和更换润滑油需配工具则提报,无需专用工具则不需提报。理解是否正确,请澄清。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由车辆供货商供货。 |
附件二 补遗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招标文件内容 |
补遗内容 |
1 |
用户需求书 第二部分 专用技术要求 第11章 智能运维系统 |
/ |
地面分析系统应将数据传入线网车辆智能运维系统,补充与线网接口,并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
2 |
用户需求书 第二部分 专用技术要求第11章 智能运维系统 |
/ |
由车辆供货商编制各部件在线监测报警分级、分类标准,以及各部件报警内容,在设计联络阶段提交,经招标方审核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