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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水厂原水管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延期及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雷锋水厂原水管线工程
项目编号 43019120210916008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8-430104-04-01-40271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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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对雷锋水厂原水管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1年9月2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1年9月30日17时00分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299: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安全质量事故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修改为:“信誉要求: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3、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p22页资格审查资料3.5.4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修改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函”修改为:“投标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向招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中标人因前述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前述缔约过失责任无法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设计方案具体制作要求“2、……不得设页眉、页脚……”修改为:“2、……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除外)……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招标文件p22页3.5.4 人员的相关信息需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而招标文件P4页3.2.7其他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两处要求矛盾。请明确以何为准?

回答: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4条”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规定“现场监理部其他人员须在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人员,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问此处所指“现场监理部其他人员”是否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回答:现场监理部其他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第3.3款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请问联合体成员2家、3家、4家是否均符合规定?

回答:联合体成员2家、3家、4家均符合规定。

4、评标过程中,如果出现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情况,请问从投标人接到澄清要求,到完成有效澄清,其有效时间为多少?

回答: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为准。

5、投标担保形式,究竟是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还是投标保函形式,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那么在投标总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情况下,分项报价能否等于对应的分项投标限价?

回答:分项报价可以等于对应的分项投标限价。

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的第五项为服务费用清单表格,该表格中除了填写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四项分项费用,是否还需要填写汇总后的投标总价?如要填写,是否自行汇总在表格下部分项费用后面?

回答:投标人可自行添加一栏填写投标总价情况。

8、对于投标担保,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但后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是投标保函的格式,投标人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请明确。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9、 投标函中在投标总报价后括号内要求填写增值税税率,因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并不一致,那么该处增值税税率是否分开填写?

回答:应分开填写。

10、招标文件第111页要求设计方案编页码,采用5号大小仿宋字体,编在每页页面底端居中,但是前附表的10.1条却约定为对编页码不做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究竟如何约定请招标单位明确。

回答:设计方案需要编页码,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6条”。

11、招标文件中规定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分别定义为“单根管道输水总规模为 18 万吨/日及以上的原水管道(或原水隧道)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和“单根管道输水总规模为30万吨/日及以上的原水管道(或原水隧道)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综合工程,其工程内容中包含了原水管道(或原水隧道),且输水规模达到上述要求,该业绩是否符合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要求?

回答:符合要求。

12、招标文件中“信誉要求”规定:(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安全质量事故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如无以上情况,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回答:信誉要求已修改,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条” 。投标文件格式“十、承诺书”中已有相关内容,不需要另作书面承诺。

13、投标人提供的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如果既满足了入围业绩要求,又满足加分业绩要求,是否判定该业绩在入围和加分上同时有效,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答:可以同时判定有效和计分。

14、投标文件P103页提供的服务费用清单表格,只体现了服务费用分项填写要求,未体现投标总价填写要求,请问是投标人自行添加一栏填写投标总价情况,还是招标人另行补充投标总价填写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投标人可自行添加一栏填写投标总价情况。

15、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的勘察资质要求约定为“(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也具有同样的勘察资质和能力,因此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是否能同样认定为满足本次投标人的勘察资质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满足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资质要求。

16、招标文件p22页3.5.4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而招标文件P4页3.2.7其他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两处要求矛盾。

投标方相关人员是否要求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证明,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4条” 。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担保方式约定为投标信用承诺方式,而P104页提供的投标保证格式却为投标保函格式,两者矛盾,请招标人明确和提供投标信用承诺格式。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18、招标文件第3.2.5条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于招标文件同时要求了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即设计单位委派,而设计单位的给排水、结构等技术专业与本项目技术关联关系密切,因此对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注册要求,能否增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相关专业执业注册资格,请招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后,给予明确。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3条” 。

19、招标文件p40页2.2.4(2)设计负责人资格:满足基本资格条件要求,每增加一个其他工程类注册资格证书的(如一级建造师、造价师等),对于其他工程类注册资格的定义,是否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相关专业执业注册资格?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包括。

20、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设计方案主要内容由(一)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整体思路、(二)设计方案、(三)合理化建议组成,大章节编排是否需与其严格一致,还是投标人可以另行增加其他章节?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格式、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要求自行编制。

21、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封面是否需采用招标文件中所示封面格式?纸张尺寸是否必须为A4?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设计方案目录、正文、图纸纸张尺寸可否自定?

回答:A3或A4幅面均可,投标人自行决定。

23、设计方案编制是否允许对文字采取加粗、倾斜、加下划线等修饰手法。

回答:可以,但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

24、设计方案具体制作要求中第2点要求不得设页眉、页脚,与第3点编制“设计方案”文件要求编页码是否矛盾?

回答:设计方案需要编页码,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6条”。

25、设计方案能否编制目录,目录中各级章节名后能否显示页码?目录是否需要编制页码?

回答:设计方案可以编制目录,目录中各级章节名后可显示页码,目录需要编制页码。设计方案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

26、设计方案具体制作要求中第3点要求编制页码,封面是否需要加页码?封面、目录、正文页码是否需要连续?

回答:封面不编页码,页码从目录开始起编。

27、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是否仅牵头登录下载报名即可)?

回答:是。

28、招标文件P3、P9页,关于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的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请问,本项目含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四部分内容,且牵头企业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证书类型是否应该增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3条” 。

29、招标文件P13页,如果提交光盘备用,封套上需注明信息,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是否可以不提供光盘备用?

回答: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光盘备用。

30、招标文件P13页,显示投标担保为信用承诺方式提交,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四,但是投标文件P102页,为投标保函格式,前后不一致?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3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担保要求“形式二:信用承诺 具体方式:1、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承诺”;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投标承诺。 ”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格式为“投标保函”的格式,而非“投标承诺”。

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承诺”是补充提供还是由投标人自拟?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3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1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请问:如拟派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1个在监工程,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工程实施时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配备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回答:是,如拟派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1个在监工程,要求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工程实施时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配备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2.7其他要求: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3.5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请问:招标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资格要中关于“社保证明文件”要求前后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回答: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4条” 。

34、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2.3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安全质量事故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请问:如无以上情况发生,以上两点要求是否可以投标文件内提出承诺即可。

回答:信誉要求已修改,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条” 。投标文件格式“十、承诺书”中已有相关内容,不需要另作书面承诺。

35、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1800 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至少承担过一个单根管道输水总规模为 18 万吨/日及以上的原水管道(或原水隧道)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综合项目,其内容既包含了单根管道输水总规模为 18 万吨/日及以上的原水管道(或原水隧道),还包含了如给水厂、给水泵站等其他内容,该业绩是否能判定有效?

回答:有效。

36、请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是否要编页码和目录?

回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要求执行。

37、对于投标人设计项目获奖的评分,如果提供的获奖项目为2个或2个以上单位共同设计,计分是计全得分,还是按参加单位数量计部分得分?

回答:设计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38、对于合同结算条款,由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的服务周期和结算条件不一样,因此对于其中某项服务如设计,是否能在符合设计结算条件后,单独办理设计费用结算?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9、关于投标担保形式,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担保是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还是投标保函形式?

回答:详见本公告“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5条” 。

40、请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是否要编页码和目录?如需编制页码,页码是需要全文连续还是单个章节页码连续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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