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蕉溪中学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2、本项目按进度付款并按浏阳市最新价款结算规定执行。 请问浏阳市最新价款结算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如何约定?
答:以浏阳市财政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最新规定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