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创新中心室内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已经过汇总归类,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设计为投资金额)不少于2136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共建筑)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设计为投资金额)不少于299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6800平方米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共建筑)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请问包含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的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或包含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的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是否可以作为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有效类似业绩使用,请明确。
答: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单独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也可以是包含装修装饰工程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则装修装饰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设计为投资金额)作为资格要求及加分要求的判定标准,建筑面积以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筑面积作为资格要求及加分要求的判定标准。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隆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