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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分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

发布日期: 2023-03-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420220721002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2-430104-04-01-46112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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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分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02月2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答疑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一、答疑回复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40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请问:单项合同金额 4000 万元(含),对设计单位业绩合同额要求过大,可否改为投资额 4000 万元(含)?

答:如为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是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业绩,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类似工程业绩中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请问:市政工程中合同造价金额或投资额包含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管网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有效业绩?请明确。

答:单项合同市政工程中包含市政管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可以认可,但该业绩市政管网工程部分须满足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是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规模或技术指标的须另外同时提供业绩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概算或工程量清单或业主盖章的证明)作为考核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26页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中,本项目只对资产负债率有考核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单独选择对资产负债率考核,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本项评分考核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5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中的一项或是多项评审因素列入评审计分范围,本条款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其中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分区二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工期为30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三、补充提供本项目相关图纸,详见附件。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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