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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黄花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远大路南侧绿化等两个子项及梨江毓秀公园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0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黄花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93202205310079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2-430121-04-01-26375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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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经开区黄花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远大路南侧绿化等两个子项及梨江毓秀公园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0831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20】206号)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多家咨询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要求。

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监理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问题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2.7③因本项目有2个立项文件,为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求,需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配备2套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需配备1个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它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承诺配备两套符合要求的人员即可?

答:投标阶段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若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信息及证书复印件)、造价负责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配备两套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的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3:若拟派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信息及证书复印件?

答:需要提供。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本项目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均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0731-84020090。

三、联系方式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 2 号;

人:彭林;

   话:0731-848739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人:覃贤玲、文秀、孙林(项目负责人);

   话:0731-86795555、1857361201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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