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后湖建筑设计产业聚落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已按规定(2022年08月20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和澄清文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回复:本项目的评分标准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内容,取消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和相关评审要求,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各投标人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答疑和澄清公告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和澄清公告内容与原资格预审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和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后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